民乐县关于公开征集肉制品领域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民生   2024-11-28 20:23   甘肃  

为严厉打击涉肉类产品违法犯罪行为,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与合法权益,即日起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涉及肉制品领域违法犯罪线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一)非法收购、加工、销售病死、死因不明或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畜、禽、兽、水产等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的;

(二)在生产、销售、运输、贮存等环节中使用病死、检验检疫不合格肉类及其制品的;

(三)假冒知名品牌,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制售假冒伪劣肉制品的;

(四)在肉制品中掺杂使假,使用非同类肉类冒充高档肉制品的;

(五)销售来源不明、无合法来源证明的肉制品的;

(六)在肉制品加工过程中违法使用“瘦肉精”“苏丹红”等国家明令禁止的药物和化合物的;

(七)在牛羊、生猪等动物屠宰前使用药物,致使牛羊、生猪大量饮水,致肉含水量超标的;

(八)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禽畜私屠滥宰活动的;

(九)非法设立屠宰场,从事非法屠宰及肉品销售活动的;

(十)非法销售未经检验或检疫不合格的肉制品的;

(十一) 其他违反肉制品生产、销售、运输、贮存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举报要求与保密措施

(一)举报人可实名或匿名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内容要详实、客观、准确,有明确的举报对象、违法犯罪时间、地点、具体事实等。

(二)举报人要实事求是,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以举报之名诬告陷害,对恶意举报、造谣生事、诬告陷害他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相关权利,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将依法处理。

三、举报方式及渠道

(一)来信来访举报:请将举报材料邮寄至民乐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或直接前往职能部门进行举报。

(二)举报邮箱:414109950@qq.com

(三)电话举报:  0936-110

13993660861 (王警官)

18993612505 (陈警官)

民乐县公安局

2024年11月26日


民乐公安

编辑:李浩

二审:赵小康

三审:张克亮

总编: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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