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辖区学前适龄儿童家长的一封信

文摘   2024-11-06 17:58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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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辖区学前适龄儿童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您好!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学前教育是终身教育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山东省学前教育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依法实行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制度,公办幼儿园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民办幼儿园应当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未经登记注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举办学前教育机构。

以下四点请家长朋友们知悉:

1.优先选择公办幼儿园。公办幼儿园具备较高的保教质量和安全保障水平,在办园条件、师资队伍、管理水平、保育教育等方面更具优势。

2.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属无证幼儿园,非法办园不受法律保护。有些无证幼儿园以非法盈利为唯一目的,扰乱正常的学前教育秩序,忽视教师和幼儿的合法权益,规避国家政策要求,以违法手段进行竞争,购置劣质设备等减少办园成本、压低保教标准,严重影响学前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

3.无证民办幼儿园危害极大,普遍存在消防安全不达标、设施设备匮乏、师资不合格、管理不规范、保教水平低、小学化教学严重等问题,严重违背幼儿教育和幼儿成长的规律,剥夺孩子最需要的自由交往、玩耍游戏时间,无法满足幼儿正常的身心发展需要。同时,孩子的安全、起居、饮食卫生、疾病防控等都难以保障,如遇到火灾等突发事件极易造成严重后果,存在较大的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

4.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入读公办幼儿园和持证幼儿园才能录入学籍,入读无证民办幼儿园无法正常获取学籍。脱贫享受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只有在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幼儿园就读,才能够按政策享受入园免保教费。只有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幼儿园才能为您的孩子购买校方责任险,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

为了孩子的健康、安全成长,请选择正规的幼儿园入园。



高里街道党工委
高里街道办事处
2024年11月6日


编辑 | 赵月昕
初审 | 翟奇花   武怡呈   杨   洁
复审 | 朱方强
终审 | 于国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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