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乌达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郝利平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关于2023年企业国有资产情况的专项报告》《化解政府债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落实<乌海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的情况报告》《关于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情况的报告》,对区人民政府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了科教文卫工委《关于我区农文旅融合发展情况的专题视察报告》《关于我区科技创新能力不足对科协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表决通过了《乌达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乌达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暂行办法>的决定(草案)》《乌达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乌达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小组活动办法>的决定(草案)》,表决通过了代表工委关于乌达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变动情况的说明,表决通过了区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于大江等80名人民陪审员任命的议案》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命于大江等80名同志为乌达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的决定(草案)》。
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经会议表决通过
陈文忠、戴中伟、夏世洋、张军、张勇、靳旭东辞去乌达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乔树江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乔树江为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
于大江等80名同志为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郝利平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