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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甘肃退役军人
素材来源:厅办公室综合整理
文章标题:最高可补15万元!甘肃退役军人这项补助开始申报
战友们注意了!
这类补助多地开始申报
最高可达15万元
↓↓↓
补助对象:在兰州市内注册运营且稳定运行的初创企业、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以下统称“经营主体”),规范经营、依法纳税,无不良经营行为记录,无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事件,无失信行为记录。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申请应于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2年内提出,最长不超过5年。补助条件及标准:经营主体招用离校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脱贫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员等群体,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单位就业,经营主体可申请一次性补助。除法人和股东外,招用3名员工,可申请3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在此基础上,每多招用1名员工,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增加补助;每户经营主体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符合以上条件,且法定代表人为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脱贫劳动力的经营主体,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申报方式:按照属地化申报原则,经营主体自愿提交申请,经县区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予以项目补助。经营主体申报补助资金数量根据县区分配资金,按照申报先后顺序(成功提交全部申报资料时间为准)发放。补助资金发放截至县区分配资金数额用完为止。申报对象:在我市注册运营5年内的初创企业、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以下统称“市场主体”),招用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脱贫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员等群体3人及以上,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单位就业的,市场主体可申请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补助条件及标准:除法人和股东外,招用符合条件的3名员工,可申请3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在此基础上,每多招用1名符合条件的员工,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增加补助;每户市场主体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符合以上条件,且法定代表人为离校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脱贫劳动力的市场主体,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同一法定代表人名下有多家市场主体的,同一年度只可由1家市场主体申请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对当年已获得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就业见习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吸纳劳动力就业奖补等补助资金的市场主体,不再重复补助。对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法人、自然人)名单的企业或个人,不得申请补助。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申报表》《符合条件员工花名册》(见附件)、营业执照、招用符合条件人员身份证明(毕业证、残疾证、退伍军人证、就业创业证等)、符合条件人员劳动合同。以上材料申报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核验后退回。有关要求:1.申报市场主体经营规范、依法纳税,无不良经营行为记录,无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事件,无失信行为记录。2.对以不正当手段骗取补助的市场主体,取消其补助资格,已发放的将限期追回违规领取的补助资金,并予以曝光。3.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于2024年10月30日前报送市人社局创业服务科(3027办公室),地址:嘉峪关市和诚西路271号。联系电话:0937-6789710。
申报对象:在白银市范围内,自登记注册之日起5年内提出申请的初创企业、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以下统称“市场主体”),招用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脱贫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员等群体,签订 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单位就业的市场主体可申请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补贴标准:根据省厅下达的资金总量,择优补助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除法人和股东外,招用3名员工,可申请3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在此基础上,每多招用1名员工,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增加补助;每户市场主体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对符合以上条件,且法定代表人为离校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脱贫劳动力的市场主体,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 15 万元。申报方式:市场主体采取自愿申报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县区人社局提出申请,市属市场主体(登记机关为白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市级行政管理部门)直接向市人社局提出申请。申报对象:在平凉市范围内,截至2024年11月底注册运营5年内的初创企业、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以下统称“市场主体”),招用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脱贫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人员,签订 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单位就业,市场主体可申请一次性补助。补贴标准:根据省厅下达的资金总量,择优补助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除法人和股东外,招用3名员工,可申请3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在此基础上,每多招用1名员工,按照每人 5000元的标准增加补助;每户市场主体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对符合以上条件,且法定代表人为上述重点群体人员的市场主体,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 15 万元。申报材料:1.市场主体简介;2.吸纳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3.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5.市场主体吸纳就业人员6个月以上工资发放银行流水;6.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申报程序:1.申报。采取市场主体自愿申报原则,由各市场主体结合各自实际如实向县(市、区)人社局提交申报资料;2.推荐。由县(市、区)人社局对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对初审通过的深入市场主体进行实地核查,对符合条件拟补助的市场主体报市人社局审核;3.审核。经市人社局审核、认定后,给予一次性补助。 申报要求:申报材料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一份由市场主体自己留存,两份报县(市、区)人社局。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逾期申报的将不予受理。以上带动就业人数不含法定代表人及股东;同一法定代表人名下有多家市场主体的,只有1家可申请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对当年已获得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就业见习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吸纳劳动力就业奖补等资金的市场主体,不再重复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场租费、通信网络费、开展员工培训、缴纳社会保险等费用。申报对象:在临夏州内注册运营的初创企业、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以下统称“市场主体”)。申报条件:市场主体招用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脱贫劳动力等重点群体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单位就业,市场主体可申请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补贴标准:市场主体除法人和股东外,招用3名员工,可申请3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在此基础上,每多招用1名员工,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增加补助,每户市场主体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符合以上条件,且法定代表人为上述重点群体人员的市场主体,每户市场主体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场租费、通信网络费、开展员工培训、缴纳社会保险等费用。同一法定代表人名下有多家市场主体的,只有1家可申请创业带动就业项目,对当年已获得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就业补助资金和吸纳劳动力就业等奖补资金的市场主体,不再重复予以补助。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申请应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2年内提出。1.2024年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申报表(见附件1)4.带动就业人员类别材料证明(毕业证、残疾证、退伍军人证等)7.社会保险缴纳凭证等(社会保险单位参保证明、各县市及州级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以及缴费凭证)注意事项:所需材料一式三份,以上材料每页均加盖单位公章。申报程序:采取市场主体自愿申报原则,由市场主体按照营业执照所属地向各县(市)及州人社局提交申报资料。各县(市)及州人社局对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对初审通过的深入市场主体进行实地核查,县(市)人社局对符合条件拟补助的市场主体报州人社局复审、认定后,给予一次性补助。申报要求: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携带相关资料到各县(市)及州人社局进行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日,逾期申报的将不予受理。其他事项说明:因项目补助资金有限,资金将优先保障就业带动能力强、运营稳定、经济效益相对好或法定代表人为上述重点群体人员的市场主体。临夏市申报地址:临夏市建设大厦11楼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1109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10509
临夏县申报地址:临夏县统办楼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530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3223354
永靖县申报地址:永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3室
联系电话:(0930)8838406
和政县申报地址:和政县三号统办楼547室
联系电话:(0930)5524669
广河县申报地址:广河县统办2号楼人社局310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5911033
康乐县申报地址:康乐县政府统办楼421室
联系电话:(0930)4429618
东乡县申报地址:东乡县卫健局二楼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214室
联系电话:(0930)7121752
积石山县申报地址:积石山县统办楼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407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7726659
州级申报地址:临夏州人社局10楼1007室就业促进科
联系电话:(0930)6212390
附件:附件1.2024年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申报表
促进退役军人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