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三十一号)
砀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三十二号)
现予公告。
砀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三十三号)
砀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决定免去:
刘存领同志砀山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砀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8月27日
砀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三十四号)
砀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决定任命:
胡宜振同志为砀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孙莉莉同志为砀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马铎同志砀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张保堂同志砀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现予公告。
砀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8月27日
砀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三十五号)
鉴于砀山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因故出缺,砀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由砀山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孙强代理主任。
现予公告。
砀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8月27日
砀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虎同志辞去砀山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8月27日砀山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调整,李虎同志申请辞去砀山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经砀山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审议通过,决定接受李虎同志的辞职请求,并报砀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砀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8月27日
砀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孙爱华同志辞去砀山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8月27日砀山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因达到任职年龄界限,孙爱华同志申请辞去砀山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经砀山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审议通过,决定接受孙爱华同志的辞职请求,并报砀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砀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8月27日
来源:宿州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