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鹭和猴面鹰!这个派出所十天内两次救助珍稀鸟类

政务   2024-11-15 17:03   湖南  



近年来,随着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力度不断加大,群众自觉参与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也不断加强。近日,蓝山县公安局土市派出所就先后接到两起“救助珍稀鸟类”报警,成功救助6只珍稀野生鸟类。




草鹭受伤“落难”警察蜀黍出手相助







11月1日,土市派出所接到热心群众报警,称在田间发现一只奇特的鸟类,一直卧在地面上飞不起来。因该鸟长相特殊,怀疑是否为野生保护动物,于是报警求助。

接警后,土市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查看。民警发现,这只鸟体型较大,浑身呈现棕栗色,左翅疑似受伤,无法伸展飞行。为了尽快让这只“大鸟”得到及时救助,民警小心翼翼地将它放进纸盒,带回派出所内细心照料,并迅速与当地林业部门取得联系,寻求帮助。

经专业人士确认,证实民警救助的“大鸟”学名为“草鹭”,已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这只草鹭可能是因为近期的大风天气导致翅膀受了伤,在田间落单。目前,该草鹭已由林业部门的专业人员接手,进行下一步救助。




“萌”禽组团出没!警民携手救助猴面鹰幼鸟







11月8日,土市镇一村民称其在上山摘菜籽时发现了5只幼小的“怪鸟”遗落在野外,希望民警救助。

土市派出所的民辅警立即赶往现场,经现场查阅资料发现,这些雏鸟是“猴面鹰”,又叫草鸮,是一种中型猛禽,以鼠类等为食,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然而此时,这些“萌”禽们看上去有些体力不支,民警立即小心翼翼地将幼鸟装进纸箱,带回派出所进行临时安置。并且紧急购买了新鲜肉类投喂这些小家伙,确保它们能够得到及时的能量补给。

安置妥当后,民警迅速与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取得了联系。在得知情况后,保护站的工作人员迅速赶到派出所,接手了这五只“猴面鹰”幼鸟的救治工作,待具备放生条件后放归自然。


警方提示:


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大家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禁止猎捕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栖息环境。如发现受伤、落单的野生动物及不法分子非法猎捕、贩卖野生动物线索情况,请及时拨打110电话举报,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共同维护和谐生态环境。

供稿:蓝山县公安局

编辑:李明宇

二审:顾宇阳

三审:陈卫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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