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峰
文/关东野客
我知道,阿峰永远都会活在我的记忆里,
只要还有夏天,只要我还活着,
记忆里的阿峰就永远那么年轻,那么轻狂,并且永远那么热血。
1
行走在城市的街道上,我觉得每个人都是一颗种子,都不属于这里,它们属于远方,在某一天被不知名的风,吹散,落在这里,然后生根发芽。
我们每个人的一生,都是一个在远离的过程,远离故土,远离亲人。从开始的刹那,就像宇宙的初始,一切那么美好,但都会越来越远,走得急了,就不记得经历过的事了。
记忆通常被形容成碎片,因为当我们回忆曾经的时候,发现一连串的事已经记不得了,比如某一天的下午,你穿了什么颜色的衣服,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天气如何,要去哪里,要做什么。除非特定的事、特定的人,会在你的脑子里留下烙痕,其他的,都会随风而逝。
曾有人说过,当你开始回忆时,你就已经变老了。年轻人,是没时间停下来回忆的。新鲜的事太多了,今天的还没消化,明天的又来了,事实确实如此,但每个人生命里都会有那么几段回忆,像旧电影一样回闪。
任凭你如何想忘记,它们都会在每一次回闪中让你加深印象。
阿峰,原名许峰,年少时是我唯一的偶像。如果说那时候有个人崇拜这种事,我一定是他的脑残粉,对于一个刚刚上初中的小屁孩来说,大我十岁的阿峰,无疑是我精神世界里的骑士。
在小学升中学这段假期,我第一次了解阿峰。那时候还住在胡同里,阿峰家是最里面的一家,我们两家之间隔着几户人家。平日里家长都不让我们这些孩子跟阿峰一起玩,说阿峰是个混子,没好前途,别学坏了。
我当时并不理解什么是好前途,只是觉得上学太烦,想玩,又不敢。可阿峰和我们不一样,那会儿他就不念书了,每天穿着花花绿绿的衣服出去玩。我记得有好几次,我蹲在门口吃饭,他走过来看着我,轻轻地笑一下,那时候我就觉得阿峰并不像他们说的那样坏。
我真正认识阿峰是因为刚刚学会骑自行车,还不是很熟练,不小心摔倒在地,正好阿峰路过,他走过来,挪走自行车后扶我起来,告诉我自行车不是这么骑的,说完还给我演示了几次。当时我还是不敢骑,阿峰说他在后面扶着车,让我尽管骑。
经过阿峰的点拨,我骑自行车的技术已经是胡同里同龄孩子中最好的了。从那时起,我就在心里把阿峰当作大哥来看了,因为计划生育,自己是家里的独苗,能有个哥哥罩着也是挺美的。
我就三天两头往阿峰家跑,他让我干吗我就干吗,给他买烟,给他买酒,他女朋友来我给他看门。一段日子下来,阿峰跟我说:“以后有什么事,提我阿峰的名字就行了,就说你是我弟。”
那段日子的确是我年少时光里,仅有的一个闪光点,对于一个刚上初一的小孩来说,能有一个在镇子里混得开的哥哥,是无比荣耀的,那简直比考试及格还过瘾。
2
班里的男孩儿慢慢知道了我哥是阿峰,都有意无意地跟我走得近了些,无事献殷勤,天热给我买雪糕,天凉给我打开水,俨然把我当大哥。但年少的我并不知道,混子们还有帮派一说,如果说阿峰是A派系,那么就一定有一个B派系。
起初我并不知道阿峰混得多牛,也不知道他是干吗的,就知道他是混子,外面的人都这么叫他。他也不反驳,好像天生就是一副混子样,经常见他叼着烟光着膀子溜达,但我也见过他好的一面,比如他喜欢看书。
后来B派系里一个混子的弟弟也来我们学校了,刚刚转学来的。听闻我是A派系阿峰的弟弟,晚上放学时,便将我堵在了学校厕所的后面,他的几个跟班把我打了,并指着我说,以后学校只有他一个老大。
我回家后,父母知道我跟人打架,没问什么原因,便又把我打了一顿。虽然不疼,但那时候我知道了,无论对错,打架总是不能输的,不然很有可能会是双倍的。
我被人打的事,阿峰知道了,问我为什么没跟他说,我说我不想当老大,让那个家伙当就好了。阿峰没说话,用手揉了揉我瘀青的脸,抽根烟就走了。
后来好长时间都不见阿峰,阿峰像人间蒸发了一样。放学回家后听我妈说,阿峰在外面跟人家打架,把人家脑袋敲破了,现在还在医院呢,生死不明。
我并未在意,因为阿峰总是消失不见,我坐在墙头吃雪糕的时候,上一秒还和我聊天的阿峰,下一秒就会消失,以至于我时常觉得,很多时候都是我在自言自语,他并没有在。我记得阿峰跟我说得最多的话就是:“弟儿,我以后是要干大事的人,不会一直在这个镇的。”
“那你去哪儿?”
“反正是要出去的,肯定不是这里。”
“你出去干啥?”
“不知道,反正是干大事。”
“哦。”
两个星期后,仍然不见阿峰,我才知道,阿峰跑路了,因为他把人家脑袋打开瓢了,虽然没死,但好像也挺严重。有一天放学后,之前B派系混子的弟弟、打我的那小子找我了,见面第一句就是“上次是我错了,这儿的老大还是你”,我说我不想当老大,但以后我不会让任何人再打我的头了。
说完我就捡起地上的东西拍了他,拍完我就跑了,没敢回头看,我不知道哪儿来的勇气和力量,但我的的确确拍了他。可第二天上学,没人找我,学校没找,老师也没找,被我拍的那小子也人间蒸发了,后来才知道他转学了。
而之前被阿峰敲破脑袋躺在医院的人,就是B派系那个混子,也就是被我拍的那小子的哥哥。
就这样,他哥哥被我哥哥阿峰拍了,他又被我拍了。从此在那个中学,我开始扬名,没人敢再惹我,也没人把我堵在厕所后面了。
3
阿峰在外面躲了三个多月后回来了,人更瘦了,头发变长了,而且染了色。在我们镇子,阿峰应该是第一个染头发的男人吧,紫色,现在想想,特别非主流、杀马特,可那时候真觉得帅啊,帅得没有理由。
家里赔了那小子四千块钱,阿峰妈差点被气死,阿峰回来后非要打断他的腿。但当阿峰从包里拿出一万块钱的时候,阿峰妈就开始夸自己儿子有能力了,才出去三个月就赚了一万块钱。
在一个小镇子上的人看来,阿峰已经算是成功人士了。我仍然跟在阿峰身后跑,只要放假只要有时间,阿峰也乐意带着我,给我介绍他的那些兄弟姐妹,虽然他们都觉得我是个小孩,但我看他们更像是一群醉生梦死的老鼠,而阿峰不一样,阿峰有理想,他们没有。
第一次喝酒,第一次抽烟,第一次去台球厅,第一次去录像厅,都是阿峰带着我去的。虽然在外人看来,我已经变成所谓的坏孩子了,但我知道,我只是比别人早接触这些罢了。
阿峰买了一辆摩托车,白色的,是那种很宽很长的摩托车,那时候都叫它“大船”。阿峰经常带着我出去兜风,最猛的是,这摩托车可以外放音乐,有一种随风奔跑自由是方向的感觉。
那时候我喜欢这样的感觉,觉得这就是我该有的生活,阿峰成了我生活里唯一的精神信仰。阿峰做成了一件大事,就是把A派系和B派系合为一体了,过程我没参与,但听他们说,阿峰请了两个派系的所有人,每人敬一杯酒,等敬完酒阿峰直接栽倒在地。
两派的人看阿峰这么讲义气,便握手言和了,开始称兄道弟地喝酒。阿峰也成为镇子上有史以来统一两个帮派的大哥,虽然现在看来,不过是几十个小混混间的趣事,但对于年少的我来说,冲击力却是巨大的,我好像找到了理想,找到了以后的目标。
七月的一天,燥热的天气,我蹲在墙根吃雪糕,阿峰骑摩托车过来对我说:“走啊,带你玩去。”
“去哪儿?我家里没人,我妈让我看家。”
“锁门不就完了,走。”
“嗯。”
阿峰带我去了鱼塘,他把鱼竿远远地甩出去,然后躺在了草地上,帽子遮住了他的半个脸,消瘦的脸颊渗着汗水,突然鱼就上钩了,他猛地坐起来收回渔线,是一条很大的鱼,阿峰说:“我请你吃烤鱼吧。”
找来木头,点了火,阿峰用木棍串好鱼,慢慢地烤了起来,我盯着烤鱼独自说着:“我长大了也想像阿峰哥一样,做大哥。”
阿峰抬头看了我一眼,笑了笑说:“弟儿,别傻了,你不能像我一样,你就好好学习上大学,别的什么也别想。”
“可是你都不念书了,凭什么让我念?”
“不是不想,是没办法,现在说了你也不懂,反正别混日子就行了。”
“那就等我能懂的时候,你再告诉我。”
“好,不过下个月我又要走了,去南方。”
“去干吗?”
“赚钱啊,给我妈好生活,让她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