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4年11月8日起,我县液化气瓶租赁押金,由180元~200元/瓶统一下调为150元/瓶,各瓶装液化气经营(充装)企业应主动向用户退还部分押金(30元~50元),并重新签订供气协议。广大用户可依据有效凭据于工作时间段(每天上午8:00~下午5:00)到各气站退回押金。如在城区佳乐液化气站交纳的押金,可直接在佳乐液化气站凭票退回部分押金,在各乡(镇)气站交纳的到相应气站办理。
特此通告
另据悉,即日起,乐安县城区民用液化气销售价格下调5元/瓶(15kg瓶),由105元/瓶下调至100元/瓶(不含配送费),后期随市场行情调整。
出品丨抚州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