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上海高院公布一起案件,法院介绍,00后的小雅经常通过网络购物平台购物,某次退货时不慎少退了部分商品,但几天后平台和商家不仅未让其退回未退的商品,反而进行了全额退款。
有了这次经历,小雅想到可以钻平台的“漏洞”,利用“收货后七天无理由退货”,通过在购物后故意只退空包或者赠品等方式,非法牟利骗取平台退款。
虚假退货后剩下的部分商品,小雅联系回收商家卖出,通过销赃二次获利。为逃避平台的监管,小雅虚假退货的账号仅使用几次就注销,再注册新的账号重复上述虚假退货的行为。
在5个月的时间里,小雅利用自己或者他人的账号在平台上购买了手机、电脑、手表、项链、化妆品等物品,再利用上述方式虚假退货,共计骗取平台退款13万余元。
法院:构成诈骗罪
上海青浦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
在量刑情节方面,被告人小雅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被告人小雅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被告人小雅赔偿被害单位经济损失,酌情可以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作出如下判决:一、被告人小雅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八千元;二、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手机一部予以没收。
被告人未上诉,本案判决现已生效。
多地市场监管发提醒,要依法维权
“双11”购物节期间,线上线下各大平台、品牌店、商场纷纷推出各类促销活动,吸引了众多消费者的关注。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多地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部门发布消费提示:
一、选择正规平台,防范交易风险。消费者应选择资质齐全、信誉良好的平台、网店,注意区分自营和平台内经营者,慎重选择由第三方跳转的购物链接,不要购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
二、提前拟订购物清单,按需理性消费。不要因所谓“凑单”而忽略实际需求,盲目购买不必要的商品,造成闲置和资金浪费。
三、多比多看货比三家,警惕套路陷阱。如发现大量相似评价等虚抬商誉的方式进行促销的,请谨慎下单购买。
四、慎重直播购物,关注商品信息。消费者在直播间购物尤其要谨慎,直播时易制造“低价”“爆卖”氛围,消费者要对夸大宣传、虚高原价、低价名牌等商品保持警惕,要挑选有质量保障的正规商品。
五、保存消费凭证,及时依法维权。消费者要妥善保存好聊天记录、订单信息、支付信息、促销优惠截图等相关凭证,发生消费纠纷时,及时与商家、平台协商,如不能协商解决,及时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电话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依法依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央广网综合中国青年报、上海高院、澎湃新闻、人民网科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