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发布! ! ! 高县人民法院2024年1月至2024年11月悬赏公告

民生   2024-11-28 17:45   四川  



查人找物


为切实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加强信用机制建设,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之规定,决定对以下被执行人发布悬赏公告。



四川省高县人民法院2024年1月至2024年11月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

王成(男)

身份证号码

512531********607X

户籍地

高县大窝镇向阳村10组54号

执行标的

280606元

执行案号

(2023)川1525执恢279号

执行依据

(2017)川1525民初483号

赏金

被执行人王成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赏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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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

王宇(男)

身份证号码

511525********8476

户籍地

四川省高县胜天镇马鞍村9组12号

执行标的

28617元

执行案号

(2023)川1525执956号

执行依据

(2023)川1525民初1532号

赏金

被执行人王宇执行到位金额的30%支付赏金

-

-

被执行人

李银农(男)

身份证号码

512531********415X

户籍地

四川省高县可久镇龙口村大坪组48号

执行标的

410252.4元

执行案号

(2023)川1525执1167号

执行依据

(2023)川1525民初869号

赏金

被执行人李银农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赏金

-

-

被执行人

谢连华(男)

身份证号码

512501********0712

户籍地

宜宾市翠屏区女学街25号2幢1单元2号

执行标的

3748246.8元

执行案号

(2018)川1525执678号

执行依据

(2018)川1525民初1371号

赏金

被执行人谢连华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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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

廖梦丹

身份证号码

511525********0041

户籍地

高县庆符镇硕勋大道西段144号1栋2单元5楼2号附1号

执行标的

104020元

执行案号

(2023)川1525执1213号

执行依据

(2023)川1525民初2115号

赏金

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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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

李彬

身份证号码

512531********6676

户籍地

高县沙河镇老场街46号附1号

执行标的

211673.11元

执行案号

(2024)川1525执81号

执行依据

(2023)川1525民初1864号

赏金

被执行人李彬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赏金

-

-

被执行人

张维群

身份证号码

512531********0524

户籍地

高县文江镇胜利村牛石坎组36号

执行标的

211673.11元

执行案号

(2024)川1525执81号

执行依据

(2023)川1525民初1864号

赏金

被执行人张维群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赏金

-

-

被执行人

周红兵

身份证号码

511011********7438

户籍地

内江市东兴区大安乡孟家村7组35号

执行标的

92038元

执行案号

(2023)川1525执1047号

执行依据

(2023)川1525民初1667号

赏金

被执行人周红兵执行到位金额的5%支付赏金

-

-

被执行人

张涛

身份证号码

511525********6935

户籍地

高县沙河镇二七村2组46号

执行标的

152620元

执行案号

(2024)川1525执69号

执行依据

(2023)川1525民初2124号

赏金

被执行人张涛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赏金

-

-

被执行人

黄杰(男)

身份证号码

512531********8174

户籍地

高县月江镇福顶街1029号

执行标的

1295472元

执行案号

(2022)川1525执468号

执行依据

(2021)川1525民初1018号

赏金

申请人承诺自愿为举报人提供金额100000元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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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

阚川(男)

身份证号码

511525********5836

户籍地

高县大窝镇陈坳村八组16号

执行标的

32725元

执行案号

(2024)川1525执457号

执行依据

(2023)川1525民初392号

赏金

被执行人阚川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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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

邓学域

身份证号码

511525********2732

户籍地

四川省高县蕉村镇玉丰村前丰组24号

执行标的

8350元

执行案号

(2024)川1525执350号

执行依据

(2023)川1525民初1553号民事调解书

赏金

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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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

四川万鑫润强科技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码

91510100MA6BX37N9K

户籍地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4栋1单元12层1209号

执行标的

23943元

执行案号

(2024)川1525执432号

执行依据

(2023)川1525民初2353号调解书

赏金

被执行人四川万鑫润强科技有限公司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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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

谢贵朝

身份证号码

511525********2511

户籍地

四川省高县羊田乡大坪村南坳组50号

执行标的

48882.62元

执行案号

(2024)川1525执785号

执行依据

(2024)川1525民初219号民事判决书

赏金

被执行人谢贵朝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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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

廖正琼

身份证号码

512531********6387

户籍地

四川省高县庆岭乡镇凤凰村3组22号

执行标的

87929元

执行案号

(2024)川1525执238号

执行依据

(2023)川1525民初1972号民事判决书

赏金

被执行人廖正琼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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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

雷光才(男)

身份证号码

512531********0658

户籍地

高县文江镇文江村3组24号

执行标的

64182.9元

执行案号

(2024)川1525执482号

执行依据

(2023川1525民初2713号

赏金

被执行人雷光才执行到位金额的300-500元支付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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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

四川涪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码

91510700MA6556KN1A

户籍地

绵阳高新区古泉社区3组

执行标的

135312元

执行案号

(2024)川1525执496号

执行依据

高劳人仲案(2023)91号

赏金

被执行人四川涪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执行到位金额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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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

李才容(女)

身份证号码

512531********6942

户籍地

高县沙河镇大里村6组6号

执行标的

47380元

执行案号

(2023)川1525执692号

执行依据

(2023川1525民初559号

赏金

被执行人李才容执行到位金额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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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执行人

杨健(男)

身份证号码

512531********6938

户籍地

高县沙河镇大里村6组6号

执行标的

47380元

执行案号

(2023)川1525执692号

执行依据

(2023川1525民初559号

赏金

被执行人杨健执行到位金额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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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

曾永洪

身份证号码

512531********7356

户籍地

四川省高县复兴镇仁共村八组28号

执行标的

55689元

执行案号

(2024)川1525执810号

执行依据

(2024)川1525民初1121号

赏金

被执行人曾永洪全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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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

王树洪

身份证号码

512531********5068

户籍地

四川省高县来复镇天凤村3组21号附1号

执行标的

288324.83元

执行案号

(2024)川1525执657号

执行依据

(2024)川1525民初461号民事判决书

赏金

被执行人王树洪执行到位金额的20%支付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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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

王小保

身份证号码

440982********6094

户籍地

广东省化州市下郭街道办潦口丰帮儿村26号

执行标的

241052元

执行案号

(2023)川1525执1173号

执行依据

(2023)川1525民初444号民事判决书

赏金

被执行人王小保执行到位金额的30%支付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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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

秦晓萍(女)

身份证号码

512531********2060

户籍地

四川省高县文江镇民主街78号

执行标的

770040元

执行案号

(2023)川1525执1018号

执行依据

(2023)川1525民初308号

赏金

被执行人秦晓萍全执行到位金额的20%支付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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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

袁兴华(男)

身份证号码

512531********2039

户籍地

四川省高县文江镇民主街78号

执行标的

770040元

执行案号

(2023)川1525执1018号

执行依据

(2023)川1525民初308号

赏金

被执行人袁兴华全执行到位金额的20%支付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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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

陈思(女)

身份证号码

511525********0040

户籍地

高县文江镇中煌路68号1栋1单元6楼

执行标的

59270元

执行案号

(2022)川1525执145号

执行依据

(2021川1525民初1665号

赏金

被执行人陈思才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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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

赵明涛(男)

身份证号码

511502********2438

户籍地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西郊街道天池村金山组75号

执行标的

1313000元

执行案号

(2023)川1525执518号

执行依据

(2022川1525民初1024号)

赏金

被执行人赵明涛执行到位金额的20%支付赏金




悬赏期限


至执行完毕。


悬赏条件


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使申请发布悬赏公告的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对被执行人执行到位的金额支付相应赏金。


联系人及电话


叶法官、夏法官:0831-5393532

肖法官:0831-5410596

罗法官:0831-5429279


对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的范围


1、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情况;

2、被执行人的资产状况,土地房屋车辆船舶机器设备库存商品产品原材料等;

3、被执行人的债权投资联营收益以及与他人共有财产情况;

4、有证据证明是属被执行人的隐形财产或其他财产情况;

5、被执行人是私营个体合伙组织的业主,合伙人以及自然人的个人家庭财产情况;

6、法律规定的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情况。


举报人不能获得悬赏金的情形


1、举报人举报的财产或者财产线索属于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举报人不能获得奖励;

2、举报的财产属于申请执行人已提供的,被执行人已申报的,人民法院或其他机关正在查封扣押的财产范围的;

3、举报人使用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取财产线索的;

4、举报人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干警以及其他非正式编制工作人员的;

5、举报人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职务便利获得财产信息举报的;

6、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或申请执行人的员工的;

7、依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原则,其他不应支付赏金的情形。


其他


1、举报人举报的财产无法变现的,按照评估机构评估的价值计算奖励额度。

2、法院工作人员或有举证责任的人员与他人串通,以举报手段骗取奖励的,事前发现的不予赔偿,事后发现的收回赏金;

   3、两个以上举报人对同一财产进行举报的,奖励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均分。举报的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的登记为准。


温馨提示:

任何企图逃避执行的行为,终究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不仅毁了自己的人生,还将对家人造成无法弥补的缺憾!


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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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来源:高县法院,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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