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8日16时37分许,何某明驾驶赣B9A***号小型轿车行驶至宁都县青塘镇青塘卫生院路段转弯时因未让直行车辆先行,致与相对方向由何某旺驾驶的赣BE9***号二轮车发生碰撞,所幸何某当时因佩戴好了安全头盔受轻伤,而两车则不同程度受损。
来源:宁都交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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