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发网友关注
该博主称收到网友的举报线索,某妇幼保健院内有一名护士遭到偷拍。对方表示并不知道是哪一层或哪个房间。
博主描述,他与警方一同进入房间,看到房间内有一个两米高、一米五宽的衣柜、一张可供休息的床、一张桌子和一处洗漱台。随后,他们在房间内进行扫描和查找,最终在蜂窝状的天花板内发现了偷拍摄像头。
“(摄像头)藏得非常深”,博主表示,该摄像头从外表看像一块充电器,旁边压着一块铁板。他称,根据拆除民警判断,铁板是为了固定摄像头位置,让偷拍视角保持不变。
博主称,当时他和民警顺着安装摄像头的位置进行反向查找,发现该偷拍装置的电源外接了防水壳和防水胶布,从天花板内延伸五六米,一直接到房间外过道的天花板上。“用的是独立电源,不受房间内的开关控制,可以做到24小时不断录像”,他表示,该偷拍摄像头的安装手法非常专业。
摄像头成功拆除后,发现里面安装的是SIM卡。
11月8日晚,爆料博主告诉记者,他在当天下午接到了办理案件的安阳市公安局北关分局豆腐营派出所工作人员电话,对方向他表示,警方已经抓到安装该偷拍摄像头的人,“是个人行为,已经做了行政处罚”。
在安阳市妇幼保健院的社交平台账号下方,不少网友已经在评论区反映视频中的偷拍一事。
对此,不少网友表示
原以为民宿酒店可能会有偷拍
没想到医院都有
我国多部法律已针对偷拍行为都做出了规定。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陈亮表示,偷拍行为涉及的法律为民法、行政法和刑法。
“首先,偷拍行为肯定是严重的民事侵权行为,偷拍人员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肖像权等,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陈亮说。
而从行政法而言,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6款规定,有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行为,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而偷拍行为造成比较严重后果的,则触及刑法。
陈亮介绍,严重的偷拍行为侵犯了个人的信息安全,可能会涉嫌侵犯个人信息罪。
除此之外,如果将偷拍情侣之间的亲密行为传播上网,则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