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了!明起这类电动车不能上牌…

民生   2024-10-31 22:30   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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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起,我国铁路客运领域将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旅客在行程结束或者支付退票(改签)费用后180天内,可登录本人铁路12306账户申请开具电子发票。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11月1日起施行,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故意传播有关突发事件的虚假信息。国家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应当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产期和哺乳期的妇女等群体给予特殊、优先保护。

新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11月1日起施行,删除了“出版物印刷须由中方控股”“禁止投资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条目,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全面取消。

11月1日起,新签订合同的浮动利率房贷,与除房贷之外的其余浮动利率贷款保持一致,可由借贷双方自主协商确定重定价周期

《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11月1日起施行。公安交管部门对2024年11月1日后销售的、不具有有效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登记上牌。对2024年10月31日前销售的、因未完成认证变更而暂停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可办理登记上牌。


11月1日起,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及修改单正式实施将作为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标准

1、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2、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

3、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

4、GB 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


届时,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装配充电器和装配锂离子蓄电池将不得生产、销售、进口。非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将不再上牌。
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以下这几个要求——

1、车速最高不能超过25千米每小时;

2、整车的重量包含电瓶在内不能超过55千克;

3、电动车的电机功率方面不能超过400瓦;

4、电动车的电瓶标定的电压小于等于48伏;

5、电动自行车必须要有脚踏骑行功能,也就是必须要有脚蹬子;

6、电动自行车必须经过3C认证。


▌来源:央视新闻、新闻坊、拉萨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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