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由马来西亚第二家园顾问(代办)公司协会,组织的首次对于2024年第二家园签证新政策的研讨会结束了。
这次有旅游部第二家园计划一站式中心总监,以及移民局二家部门官员来给我们解答一些情况。
协会秘书这次准备了14道大题,让我们分工提问。
这里,作为参与公司之一,我们给大家介绍我们记录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申请材料方面,没相关的提问,由于材料在第一次发布和10月份修改后有所不同,变得简约很多,估计10月份的会是最终版本。
我们不清楚10月份清单是不是针对线上系统递交,或和目前线下递交是不是也可以使用十月份更新的清单,为了不耽误事情,建议跟着7月份的内容,其实也只是多了个境外体检报告MF1。
线上系统,还是没说什么时候开始使用。
目前二家一站式中心总共收到了154份申请(不清楚只是主申请人数量还是包含家属?)。
从递交到批准,旅游部目标是30天内批复,当然最终还得所有申请人通过马来西亚警方背景调查才行。
对于新申请,目前只允许通过,持有新执照 MM2H 8xx开头的,新执照号码公司递交;
旅游部明确表明,不会开放个人申请,至少这届ZF不会开放个人申请。
同行给拍下了我们提问环节的照片
过去持有旧执照,且未过期的,还可以继续服务既有的客人,比如客人的后续服务,有:
换护照贴签,十年满期续签,添加家属,解冻存款,上学许可等。
现在有45家二家公司拿到新执照,我们还没拿到,如今是使用合作公司递交新申请。
回头看,第一批新执照持有的代办公司,如今已经失去了红利期,没有了首发优势。
预计,新执照公司数量到了年底,预估会超过100家,反正不是今年底也会是明年,届时会有更多新执照出来呢。
说这个,主要是担心又有搞事的会开始在价格上搞恶性竞争。
怎么说是恶性,要知道,如今第二家园代办费,是在2024年7月10日生效,经过ZF公布的控制价格/ 指定费用。
白银/ 特区 是收费4万马币;
黄金 5.5万马币;
铂金 7万马币。
价格是固定的,不能高于,也不能低于指定价格。
在会上,就有提出,某中国籍人士,在小红书上发布,他的代办费只要2万马币;
这个就违反了马来西亚的2024价格管制及反暴利法令,也触犯了没持有执照,进行第二家园代办工作。
这个估计要出事了。
说到固定价格,里面包含了: 主申请人的申请代办费用,签证费+多次出入境费(如有),换签费(如有),担保金,体检,保险;
也就是说,白银版,客人交4万马币指定费用,主申请人就不再需要支付以上提到的费用。
至于到时有没有移民局的一次性申请费(主申请人5000马币,家属每人2500马币),这个要等最新有贴签时才知道了。
*第一批次的批文里有这个费用,新批次的没有!
另外,第二家园代办是属于服务行业,要缴纳8%SST 服务税。
这个费用,到底是有包含在指定代办费,还是没有呢?
在马来西亚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官网常见问题里,服务税是不包含在服务费里的,只有达到马来西亚服务税法案门槛的公司才要缴纳服务税。
门槛是50万马币营业额,也就是说,这一年内(非自然年)只要营业额有或接近50万马币,就得注册服务税号,开始和客人征收服务税了。
我们简单拿白银版4万马币来计算,50万除于4万=12.5组客人。
除非那家代办公司一年只做少于12组客人,不然肯定要交服务税了。
我们常见到一些烂手段,就是靠低价获客,后面再割韭菜!大家千万小心!
旅游部指定价格就是让大家公平,靠服务来竞争,而不是丢低价,后面宰客呢。
好,费用说完。
接下来就是签证申请的细节了。
关于经济特区/金融特区的版本,如今还是只有碧桂园森林城市一地符合要求。
柔新特区几个区域,还未定,要等年底柔佛和新加坡确定具体规划地点,才能落实。
递交申请时,我们就要写明申请哪个版本的第二家园。
有客人会问,办特区版,买了特区房子,不住,去吉隆坡或者槟城租房可以吗?
当然可以,但何必呢?要住在什么地方就买那边的房子多好,或者先租一段时间,再考虑买房,原因看下面!
批文出来后,只要满足:体检,保险,存款之后,就可以贴签。
存款目前说是可以按任何货币来办理定期,只要当天换算金额是和美元金额一致就可以。
对于这点,建议还是存美元定存好了,以免后面会有麻烦,毕竟批文写的是美金呢。
体检暂时还没指定医院,所以一切照旧。
至于签证,都是只给五年;无论是拿的铂金20年批文,黄金15年,特区版10年,都和白银一样,每次只能最多贴五年签证。
领完再去贴五年,满期办理续签再贴五年。
你们有发现吗?贴签条件,并不要求买房!!
过去,我们听到各种谣言,比如:批准后不买房不能贴签,或者批准后短时间内要买房等。
都是不实的谣言。
这个也和之前有提到的不一样,之前说过是先给1年签证,等买房后,再给贴4年。
现在变成给五年,首次贴签不看房产,会在续签时查看。
那之前已经买了房产的,能用到这次新政策的申请里吗?
答案是可以的。只是和我们猜想的一样,这个批准前买的房产,无法用来解冻存款。
哦,对了,房产只能在主申请人名下,不能联名。
来到贴签后,大家关注的90天居留时间,这个50岁以上主申请人,就无须执行;50岁以下的,可以主申请人或家人来“累积”完成,这个累积得每年都达标,不再和EMM2H一样,可以5年内满足条件了!
如果今年49岁,申请了第二家园,明年50了,还需要每年居住90天吗?这个,按现行规定,申请当下的条件是会一直执行下去的,所以就算100岁了,估计也得每年住90天。
相信,只有主申请人在申请时年龄50岁以上,就无须执行90天居留,就算其家属还没满50,家人也不要求居住。
这次研讨会,还有多家银行过来参与,最多的一次,对于批准后的预先开户,会有帮助。
很感谢协会委员们组织这一场会议,让大家有更多机会了解实际情况。
虽然还是有很多疑问,这就得第一批白老鼠先过河,我们静观其变吧。
大家有什么问题,可以留言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