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二中实验学校
2024年秋期第二次归宿假安全提示
1.高一、高二年级:10月30日(星期三)上午第三节课后放假,11月3日(星期日)返校。
2.高三、补习年级:10月31日(星期四)上午第三节课后放假,11月3日(星期日)返校。
1.所有学生必须提前在班主任处登记离校或留校信息。学生离校后直接回家,不在途中逗留。平安到家或返校后第一时间向班主任和家长报平安。
2.留校学生必须到指定地点上自习,不迟到、不早退。学校统一安排值日教师清点人数,维持纪律。留校期间有特殊情况需出校的,经家长申请和班主任同意后刷校牌出校。
3.森林防灭火“五不准”:不准在林区内乱扔烟蒂、火柴梗;不准在林区内燃放爆竹、焰火;不准在林区内燃火驱兽;不准在林区内燃火取暖、烧烤食物;不准在林区内玩火取乐。
4.牢记防溺水“六不准”: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家长要教育孩子遇见溺水人员时及时拨打报警电话110,同时向附近成年人求救,切莫擅自开展下水、手拉手等施救行为。
5.家长“四知道”:知道孩子的去向;知道孩子的活动内容和范围;知道孩子的同伴;知道孩子的回家时间,切实履行好监管责任。
6.提高防骗意识:不贪图小便宜,不轻信兼职、红包等所谓的福利;不点击不明短信和链接;不将微信登录密码、支付密码、手机验证码等个人信息告知陌生人。
7.不购买、不吃“三无”食品(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
8.不搭乘三无(无牌、无照、无证)车辆,不乘坐非客运车辆、超员超载车辆,严禁无证驾驶机动车辆。
9.返校后及时将现金充值到饭卡或银行卡上,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严禁携带火源、管制刀具、垃圾书刊等违禁物品和“三无”食品进校。
10.不参黑、不涉黑,遇有黑恶势力和暴力恐怖事件及时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不做欺凌之事、不当欺凌之人、不欺凌他人、不被他人欺凌,学会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11.秋冬季节气温不定,传染病多发,人员流动大,聚集活动多,务必记住勤洗手、多通风,做好传染病预防。
12.请家长到校接送孩子时规范停放车辆,听从交警或学校安保人员指挥。不乱丢乱吐,不在校内吸烟,使用文明语言,保持文明形象。
编辑:叶琴 责编:李波 赵显勇
审核发布:陈如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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