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合开展“元旦”“春节”“藏历新年”卷烟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政务   2024-12-31 17:22   西藏  

为有效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活动,规范“元旦”“春节”“藏历新年”期间全区卷烟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即日起西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联合西藏自治区公安厅、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为期5个月的“元旦”“春节”“藏历新年”卷烟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卷烟、雪茄烟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电子烟产品、雾化物和电子烟用烟碱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违法犯罪行为;

四、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烟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

五、依法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非法销售卷烟、雪茄烟和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违法犯罪行为;

六、依法严厉打击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设置卷烟(电子烟)销售网点违法行为;

七、依法严厉打击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雪茄烟、电子烟产品等违法行为;

八、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上头电子烟违法犯罪行为;

九、依法严厉打击在电子烟用烟碱中添加新型毒品及替代物质等违法犯罪行为;

十、依法严厉打击其他涉烟违法犯罪行为。

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发现涉烟违法犯罪行为,可向当地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举报内容经查实后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各级烟草专卖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严格保密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烟草举报电话:12313

公安举报电话:0891-6312093

市场监管举报电话:12315

特此通告。


西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

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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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董   宇

校对:邸晋生

编辑:崔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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