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行为太危险!公开曝光!

民生   2024-09-07 11:31   陕西  

对于短途轻量货物运输

电动三四轮车是不可或缺的好帮手

然而有不少人

把电动三四轮车当“万能车”

却把自己和他人置于危险之中


案例一

车辆编号:中都街道05800

车主姓名:陈**

违法时间:2024年9月5日

违法地点:S315省道凤阳段

违法行为:违法载人、驾乘人员均未佩戴安全头盔

处理方式:上门警示宣教

案例二

车辆编号:官塘镇05308

车主姓名:谢**

违法时间:2024年9月2日

违法地点:凤阳县X068县道

违法行为:违法载人驾乘人员均未佩戴安全头盔

处理方式:上门警示宣教

案例三

车辆编号:府城镇02390

车主姓名:王**

违法时间:2024年9月1

违法地点:G329国道凤阳段

违法行为:违法载人驾乘人员均未佩戴安全头盔

处理方式:上门警示宣教

案例四

车辆编号:西街道05326

车主姓名:阚**

违法时间:2024年9月3

违法地点:G345国道明光段

违法行为:违法载人、乘坐人员均未佩戴安全头盔

处理方式:上门警示宣教

案例五

车辆编号:潘村镇03792

车主姓名:王**

违法时间:2024年9月1

违法地点:明光市X148县道

违法行为:违法载人、驾乘人员均未佩戴安全头盔

处理方式:上门警示宣教

案例六

车辆编号:半塔镇06768

车主姓名:周**

违法时间:2024年9月3日

违法地点:G345国道来安段

违法行为:违法载人乘座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

处理方式:上门警示宣教


案例七

车辆编号:半塔镇01506

车主姓名:钟**

违法时间:2024年9月2日

违法地点:G345国道来安段

违法行为:违法载人、乘坐人员均未佩戴安全头盔

处理方式:上门警示宣教

曝光不是目的

我们更希望当事人

以及其他交通安全参与者

意识到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

同时我们也将继续

对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滁州交警提示

三轮车的功能是载货!
不是载人!
便捷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在驾驶三四轮电动车出行时
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严禁载人、谨慎驾驶
毕竟
“平安”才是给家人最珍贵的礼物
“平安”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转载来源:滁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南谯融媒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

编辑:小谯 / 整理:南谯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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