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陷阱”套路多
小心,小心,再小心
招聘来,骗子到
诈骗无处不在真烦恼
一不小心掉陷阱
骗子拍手嘎嘎笑
招聘求职警惕高
防骗意识不可抛
如何提防很重要
温馨锦囊要收好
只要“五不三要”记入脑
骗子束手无策嗷嗷叫
毕业季悄然来临~求职不易,还需警惕!大家努力收获Offer的同时,也要小心“求职陷阱”,避开套路和骗局。
01
五不
一防黑中介。“黑中介”是指非法机构以介绍工作为名,向求职者收取高额中介费,却找借口拖延或直接不履行合同。凡是在求职中遇到此类情况,应立即求助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公安机关,拒绝支付相关费用。
防范提示
按照《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相关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网络招聘服务的,应当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机构,应在其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等信息,或者相关信息的链接标识。违反有关规定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予以相应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部门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黑中介”,属于典型的违法行为。求职者通过互联网或线下中介服务机构求职,应选择具有正规资质的合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定要查看其是否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最好选择诚信度高、经营规范的服务机构。不要轻信中介机构的口头承诺,一定要在确认相关内容的基础上签订正式服务协议。一旦遇到“黑中介”,请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举报,若个人财物、人身安全等合法权益遭受侵害,请保留好相关证据并立即报警。
二防乱收费。“乱收费”是指用人单位或中介机构以用工为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培训费、押金、岗位稳定金、资料审核费、服装费等费用,再以各种理由拒绝求职者入职或中途辞退。
防范提示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三防培训贷。“培训贷”是指某些机构以高薪就业为诱饵,向求职者承诺培训后包就业,但须借贷支付培训费。个别公司人员甚至手把手教如何使用贷款软件。凡是在求职中遇到此类情况,切忌轻率借贷支付相关费用,要核实招聘企业的工商注册、企业信用等信息。
四防招聘“套路贷”。不法分子与不良网贷平台勾结,“挖出”购车贷、美容贷等新型招聘陷阱,主要蒙骗毕业不久、初入职场、找工作心切的求职者。
案例:
求职者小王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招募货车司机的信息“开货车拉货、C1驾照即可、每月保底收入28000元”。面试时公司承诺收入能保底,但前提条件是必须要在该平台购买车厢长度4.2米的货车,只要买了车就可以和他们合作的物流公司签订合同。但在缴纳4万多元的首付款、办理36个月的按揭贷款(共12万元)购买了一辆轻型卡车后,小王发现既没货拉,又无活干,最后不仅没挣到钱,还背上了巨额贷款。
防范提示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劳动者财物。《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接受用人单位委托招聘人员或者开展其他人力资源服务,不得采取欺诈、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不得以招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违反有关规定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予以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等处罚;给个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或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此类在招聘过程中花样繁多的收费行为,多涉及虚假招聘和骗取财物。求职者对有应聘意向的企业,最好事先通过第三方平台等渠道核查其相关资质,若企业在求职过程中以各种理由要求租用、购买各类工作设备或交钱、贷款才能够安排岗位的,应果断拒绝,以免上当受骗。员工培训成本一般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对经付费培训可录用、包就业等要求,求职者一定要警惕“挂羊头卖狗肉”陷阱,谨防既被坑骗一笔培训费,又浪费时间精力,最后学不到什么本领,更得不到理想的工作。求职者如果落入骗局,请切记保留好相关证据,及时报警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举报。
五防非法传销。“非法传销”是指组织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其以购买商品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在一些短视频平台中,存在所谓“校园创业”的视频账号,吸引大学生付费加盟,实为不断发展下线,收取费用。凡是在求职中遇到组织者收取入门费,让参与者通过层层发展人员而获取报酬的,应立即远离。一旦发现可疑情况或者被骗,立即拨打110报警。
防范提示
通过网络、新媒体等信息技术手段,以招聘为名诱骗求职者从事各类违法违规活动,是近年来较为常见的诈骗手法。对此,求职者要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擦亮识别骗局的“慧眼”,掌握防范陷阱的“招数”,遇到“活少钱多”“轻松钱来”“躺平赚钱”等“听上去很美”的招聘信息,遇到“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一定要提高警惕,多查多问多防备,谨防“踩雷”“掉坑”。求职者一旦被骗、遭受侵害,请立即报警求助,并可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举报相关中介机构。
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严格落实《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接受用人单位委托招聘人员,应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相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不得以招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介绍单位或者个人从事违法活动;从事网络招聘服务时收集、使用其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违反有关规定的,有关部门将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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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要
一要增强求职安全意识。求职者在求职前或求职过程中,应主动学习一些劳动法规和相关政策,提高自己的求职素质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二要使用正规求职渠道。求职者可通过政府举行线下大型招聘会、市/区/镇街政务网、合规格的大型人力资源中心等正规途径获取就业信息。
三要运用法律维护就业权益。了解学习就业有关法律知识,学会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如在求职中确有遇到侵害本人合法权益情况,要积极收集并留存有关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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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记“天上不会掉馅饼”。表面“高薪就业”,实则“无底陷阱”,凡是在求职中遇到组织者收取入门费,让参与者通过层层发展人员而获取报酬的,应立即远离。一旦发现可疑情况或者被骗,立即拨打110报警。在求职过程中要保持警惕和理性思考,避免被各种陷阱所迷惑。同时,也要通过多渠道了解招聘信息和公司情况,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