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3名男子捕捞7条鱼,被判刑2年多,赔偿15万元,网友:这个判决太轻了

体娱   2024-09-18 21:25   河北  

怎么可能呢?3名男子捕捞了7条鱼,结果被判刑2年多,共计赔偿了15万!看到这条消息,是不是不可思议,很吃惊,下巴都要惊掉了!如果你以为这是电视剧的桥段,那就大错特错了,为啥呢?因为这是真事,就发生在显示当中,准确地点位于,重庆!

那么,这件事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如果你想知道,耐心往下看,我来带你们了解事件的缘由!

2023年3月24日,三名男子分别是,杨某、姜某、逯某前往重庆南岸区广阳岛兔儿坪水域(禁捕区)捕鱼,广阳岛,是长江上游最大的江心绿岛,沿线所有长江水域均为禁捕区。

来到水边一人放风,俩人则悄悄的把提前放好的三层刺网扔到水中!次日1时,三人来到水边收网,俩人将捕获的7条鱼放入编织袋,结果还没高兴呢,被某、逯某就被警察抓获,放风的杨某则跑路了!后杨某良心发现,主动投案!

后经过农业农村委鉴定,这三人捕获的7条鱼当中,有5条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长江鲟,一尾则是原岩鲤,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另外一条为翘壳鱼。

这七条当中,6条都是保护鱼类,这性质相当的恶劣。事实清楚后,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后经法院审理,认为三人,禁渔期使用禁用渔具,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行为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最终,杨某等3人分别,被判有期徒刑2年3个月,到2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赔偿生态损害损失12.5万元,承担惩罚性赔偿金2.5万元,共计15万元!

大家看看,这代价大不大呢?不知道怎么想的,长江禁渔早就明令禁止,真是吃饱了撑的,这下好了,直接进去了!希望可以好好改造,重新做人吧!

虽然这件事是去年的事情了,但是就现在来说,网友还是觉得,判决太轻了!应该十年起步,杀一儆百,这样就没人越雷池半步了!也许有人看到这里会说,不就是几条鱼吗,至于吗?

接下来给大家介绍一下,男子捕获的鱼类,你们就知道了!

在长江的怀抱中,有一种鱼类以其独特的魅力和珍稀的身份,赢得了“水中活化石”的美誉——它就是长江鲟。

它们的皮肤,幼时粗糙,成年后则变得光滑。灰黑或灰褐色的背部,与乳白色的腹部形成鲜明对比,在水中更显神秘。

然而,长江鲟的生存之路并不平坦。曾经,它们因多重因素,数量急剧下降。2021年,长江鲟被列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皆在保护它们,如果捕捞伤害它们就是违法!

原岩鲤,学名Procypris rabaudi,是一种珍贵的淡水鱼类,这种鱼是杂食性的,以底栖动物、水蚯蚓、摇蚊幼虫、蜉蝣目和毛翅目幼虫、小螺、小鱼虾、淡水壳菜等软体动物为食。

由于一些因素,原岩鲤的数量大幅减少。为了保护珍稀物种,原岩鲤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通过此文,希望可以起到警示作用,大家切莫做违法的事情!

各位看完此文,您有何想法吗?欢迎,留言讨论!你觉得,这三位是不是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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