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梧州市万达鑫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的要求,具备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检验条件。根据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公安部、国家认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6〕2号)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桂环规范〔2020〕10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该单位有关业务信息向社会通告。
附件:1.梧州市万达鑫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业务信息表
2.梧州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业务信息一览表
梧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