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佩霞,被判刑

民生   2024-11-14 09:50   北京  


据横峰县人民法院消息,11月14日,江西省上饶市横峰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万年县上坊乡原党委书记李佩霞受贿案,对被告人李佩霞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9年4月至2024年2月,被告人李佩霞利用担任万年县上坊乡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65万元。

      横峰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佩霞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应依法惩处。鉴于李佩霞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态度好,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财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李佩霞当庭表示服从判决。


公开简历显示,李佩霞,女,汉族,1983年5月出生,江西万年人,在职研究生学历,2001年12月参加工作,200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万年县妇联、裴梅镇、上坊乡工作。



今年6月17日,上饶清风通报,万年县上坊乡党委书记李佩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目前正接受万年县纪委县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今年7月,李佩霞的父亲、退休教师李长柳实名举报万年县委书记毛奇,称其涉嫌性侵李佩霞,并对她进行打击报复,引起舆论广泛关注。


7月26日,江西省纪委省监委通报,上饶市万年县委书记毛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目前正接受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8月18日,上饶市委联合调查组发布《关于李佩霞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情况通报》。

通报称,李佩霞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财物,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经按程序报批,对李佩霞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此外,发现毛奇存在利用职权影响与李佩霞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问题,李佩霞为了职务调整升迁违反生活纪律。



11月3日,江西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毛奇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移送司法。

通报称,毛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活动安排;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人事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搞权权交易,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公开简历显示,毛奇,男,汉族,1982年3月出生,江西上饶人,大学文化,200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3年12月参加工作。曾在万年县委、县政府等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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