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第三次收与入党申请人谈话表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进行通知,通知如下:
请各支委(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与本学期第三批写了入党申请书的同学进行谈话并完成“与入党申请人第一次谈话记录”表。电子稿形式打印纸质上交。22、21、20 级以及研究生需要相应专业的各支部的支委对他们进行“入党申请人第一次谈话记录"。23 级是由各班的党员领航员负责。
一、谈话注意事项
1. 请各支部支委(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与本学期第三批递交入党申请书(5月1日)的同学进行谈话,并完成“与入党申请人第一次谈话记录”表,纸质上交(电子稿格式等请见附件)。
二、其他注意事项
1. 申请人为本次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学,谈话人为支委/党领;
2. 谈话记录可使用电子稿打印,谈话人(支委/党领)必须为手写签名;(签名首位需要是正式党员,如党领与支委均参与谈话,则正式党员放首位);
3. 谈话记录时间请写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后的一个月内的任意日期(例:入党申请书递交时间为5月1日,则谈话表时间可写5月1日——6月1日内任意日期)。
三、上交要求
1. 请各党支部支委与名单上的同学进行谈话,以支部为单位收齐后,放入文件袋注明支部,统一上交谈话表。
2. 请于5月31日下午13:00-20:00交至梦溪村五号楼楼下(朝晖校区)、家和西苑15号楼外卖柜(屏峰校区)。
责任编辑 / 阙尚杭
审核 / 吕珂梦、寿佳怡
图文编辑 / 邢家璐
信息来源 / 党家培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