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目标
为贯彻落实国家《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环土壤〔2019〕25 号)、《上海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沪环规〔2021〕5 号),指导和规范工业园区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与评估工作,推进本市地下水监测技术体系的构建和完善,探索并实施科学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全面掌握本市涉化工类和金属制品类等重点工业园区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参照生态环境部《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技术方案》制定本方案。
2 适用范围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指导本市涉化工类和金属制品类工业园区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涉化工类和金属制品类工业园区以外的工业园区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可参照执行。
来源:上海生态环境局、土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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