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中国纪检监察报》新闻版刊文《黑龙江佳木斯健全机制 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介绍我市纪检监察机关相关工作做法。
本报讯(通讯员 田洪鹏)近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与驻在单位开展会商,强调要着力治理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问题,完善相关制度,强化作风建设。
佳木斯市纪委监委不久前对全市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重点督查相关部门是否严格执行定额配备控编制度、报废制度、标识化管理制度、节能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公务用车使用未按程序审批、跟车驾驶员未按规定时间返回等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风险漏洞。
“我们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但在执行申请程序过程中,往往对申请使用单位的用车理由、乘坐人员等内容审核不细,对跟车驾驶员的日常监督管理还存在盲区。”该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佳木斯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联合驻在单位机关纪委协同配合、形成合力,量身定制公务用车监督方案,实行“日常自查、节点联查、举报快查”的方式,提升监督质效。
目前,针对制度存在漏洞、约束力不强的问题,该市机关事务中心在该纪检监察组的推动下,完善了关键岗位人员廉政档案制度、机关公务用车司机“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等6项制度,开展了4轮重点岗位提醒谈话,举办2期驾驶员纪法意识、安全知识培训班,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问题得到进一步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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