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银监会、公安部关于印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的通知》及《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之规定,我局立案侦查的“北城区鹏洲丽城小区李某被诈骗案”,受害人李某中国建设银行账户号:6217***********5090,受害人被骗资金已部分冻结,符合按比例返还条件。被冻结涉案账户名为:钱晓倩,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号:6212261211007440367,被冻结涉案资金87673.05元,决定返还受害人李某资金84526.95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2月18日。公示期间,其他受害人如有异议,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河北省定州市公安局提出,逾期将视为无异议,上述资金予以返还受害人。
联系电话:0312—2382041
联系单位:河北省定州市公安局城区刑警中队(一组)
特此公告
定州市公安局
2024年11月19日
编辑:潘琳华
责编:高淋霖
审核:杨 煜
更多精彩内容:
(点击即可阅读)
宣传民警走基层 | 用心擦亮“服务窗口” 做群众的“贴心人”
【坚守保平安】定州公安:战风雪斗严寒 坚守岗位保平安
喜欢这篇文章就给我个在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