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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注意!
自2025年1月1日起
龙泉在城区
龙渊街道、剑池街道
西街街道、鿎石街道范围内
取消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自提购气
试行统一配送
取消后将统一由瓶装液化石油气
经营企业配送服务人员将气瓶配送到户
并提供免费安检服务
龙泉市关于全面取消
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自提购气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龙泉市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控,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确保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入户安检全覆盖,有效消除用户自提运输和安装过程中的风险隐患,预防和减少用气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城镇燃气使用场所安全使用条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决定在城区(龙渊街道、剑池街道、西街街道、鿎石街道)范围内试运行瓶装液化石油气统一配送到户和免费安检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5年1月1日起,城区(龙渊街道、剑池街道、西街街道、鿎石街道)各瓶装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充装站)、供应站一律取消用户自提购气方式,统一由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送气服务人员将气瓶配送到户,并实行免费入户安检和安全用气指导。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1日的过渡期间,用户到供气单位自提购气的,不得采用厢式货车、面包车等封闭式厢体车辆装载气瓶,不得将气瓶放入车辆后备厢内,不得将气瓶横卧摆放在电动车踏板上。气瓶应直立摆放并有效固定,运输时保持通风良好,确保安全。
三、请广大用户当好燃气使用安全第一责任人,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灶具及配件,严禁使用超过使用年限的或者无熄火保护装置劣质灶具、直排式热水器、无过流切断安全装置的减压阀(调压阀)以及普通橡胶连接管,遵守燃气使用安全管理各项规定,不得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主动整改企业入户安检后发现并现场告知的问题隐患。
四、用户可通过手机微信扫描气瓶上的二维码,查询气瓶充装单位电话进行电话预约购气。
龙泉市瓯源燃气有限公司咨询热线:0578-7697777
统一监督举报热线:12345
龙泉市城市运行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0月8日
龙泉市融媒体中心
通讯员丨杨元奎
编 辑丨谢卉齐
责 编丨郑沐欣
终 审丨林 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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