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新建与维修整改交通违法执法取证设备点位的公告

政务   2025-01-06 18:02   云南  

关于启用新建与维修整改交通违法执法取证设备点位的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切实维护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57号令)相关规定,瑞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新建与维修整改下列点位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并于2025年1月14日启用。现将具体点位公告如下:

一、电子警察执法取证设备抓拍系统。抓拍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逆向行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1、勐卯大道与翡翠湾路交叉口;

2、文蚌路与瑞丽大道交叉口;

3、瑞江路与瑞丽大道交叉口;

4、弄莫路与卯喊路交叉口;

5、瑞柠路与团结路交叉口;

6、瑞柠路与金泉路交叉口;

7、广母路与瑞柠路交叉口;

8、广母路与田园路交叉口;

9、麓川路与卯喊路交叉口;

10、麓川路与新光路交叉口;

11、民族街与边城街交叉口;

12、瑞江路与边城街交叉口;

13、瑞江路与卯喊路交叉口;

14、兴安路与边城街交叉口。

二、电子卡口执法取证设备抓拍系统。抓拍驾驶机动车在高速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违法行为。

1、文蚌路与瑞丽大道交叉口;

2、瑞江路与瑞丽大道交叉口;

3、弄莫路与卯喊路交叉口;

4、瑞柠路与团结路交叉口;

5、瑞柠路与金泉路交叉口;

6、广母路与瑞柠路交叉口;

7、广母路与田园路交叉口;

8、麓川路与卯喊路交叉口;

9、麓川路与新光路交叉口。

三、违法停车执法取证设备抓拍系统。抓拍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从而妨碍了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行为。

1、文蚌路与瑞丽大道交叉口;

2、瑞江路与瑞丽大道交叉口;

3、姐岗路与边城街交叉口;

4、弄莫路与卯喊路交叉口;

5、瑞柠路与团结路交叉口;

6、勐卯大道与广拉路交叉口;

7、麓川路与卯喊路交叉口;

8、麓川路与新光路交叉口;

9、兴安路与边城街交叉口;

10、瑞江路与新光路交叉口;

11、姐岗路与广母路交叉口。

交通管理大队将通过以上执法取证设备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依法严肃处理。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交通标志、标线,安全出行。

 

瑞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1月6日


瑞丽警方
警务信息发布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