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合肥市区巡游出租汽车
运价优化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安徽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合肥市区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巡游车”)运价优化方案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2024年11月28日(星期四)15:00-17:30合肥市蜀山区中国书法大厦3楼集贤厅(科学大道69号)为适应当前我市出租车行业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进一步提升巡游车运价灵活性,在保持现行巡游车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前提下,即:“基准运价×(1+浮动幅度)”模式(其中,基准运价为:起步价10元/2.5公里,车公里租价2元/公里,浮动幅度为:±20%),对运价动态调整操作规程进行优化,将原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合肥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及改革定价机制的通知》中“当评估周期相对基期的运价成本变化幅度达到15%时,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拟定运价调整方案,报市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对外公布实施”条款调整为“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市价格主管部门,在基准运价浮动幅度范围内,综合市场供求关系、运营成本、交通状况、居民和驾驶员收入水平等因素拟定运价动态调整方案,履行相应程序后实施”。方案一:统一调整起步价和车公里租价。即:起步价由现行10元/2.5公里调整为8元/2.5公里,车公里租价(即超过起步里程的公里数,下同)由现行2元/公里调整为1.6元/公里。空贴费、夜间补贴同向变化,低速行驶费、合乘费标准不变。方案二:分时段调整运价。高峰时段(上午7:30-9:30,下午17:00-19:00)实行基准运价(即:起步价10元/2.5公里、车公里租价2元/公里),其他时段在基准运价基础上,下浮20%(即:起步价8元/2.5公里、车公里租价1.6元/公里)。空贴费、夜间补贴同向变化,低速行驶费、合乘费标准不变。方案三:维持现行运价标准不变。即:起步价10元/2.5公里,车公里租价2元/公里。空贴费、夜间补贴、低速行驶费、合乘费等均保持不变。(二)听证会参加人(25名)
1.消费者参加人(10名)
2.经营者参加人(5名)
3.其他利益相关方(1名)
4.相关领域专家、学者(2名)
5.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政府部门人员(7名)
(三)消费者候补人员(5名)
张霞、张军、刘金平、赵郭梅、韩玲
(四)经营者候补人员(3名)
吴涛、郑家计、杨东
(五)旁听人(3名)
徐天亮、桑恩权、潘志江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民主性、科学性,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合肥市交通运输局于11月9日-11月28日期间采用微信小程序方式广泛征集社会各界对合肥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优化方案的意见建议,咨询电话(工作时间):63755782,62103466。合肥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优化方案
征求意见入口
特此公告。
来源 :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编辑:小娟
审核: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