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接《沧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沧州市于11月25日10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同步一并解除。
任丘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