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现将查获的一起疲劳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9月13日,西宁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四大队在辖区园三路高速出口路检路查时,发现一辆重型货车涉嫌疲劳驾驶,经查,该车辆从2024年9月13日06时44分34秒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迎水桥镇G338(海天线)始发,于2024年9月13日13时10分40秒在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马场垣乡马场垣服务区结束行程,期间连续驾驶时长为386分钟,休息时长未达20分钟,存在疲劳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并告知当事人疲劳驾驶的危害性,教育引导驾驶人合理安排休息和驾驶时间,保持清醒头脑,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疲劳驾驶,是指驾驶人在长时间连续行车后,产生生理机能和心理机能的失调,而在客观上出现驾驶技能下降的现象。驾驶人睡眠质量差或不足、长时间驾驶车辆的,都容易出现疲劳。
反应迟钝,判断力下降
有时甚至会忘记操作
重度疲劳
往往会下意识操作
严重时会失去对车辆的控制能力
1、开车前一天要保证充足睡眠,勿熬夜;
2、注意劳逸结合,白天连续驾驶时长不要超过4小时,之后要停车休息至少20分钟。若有夜间驾驶需求,连续驾驶时长不要超过2小时;
3、科学安排行车时间,尽量避免夜间开车,尤其是凌晨时段,白天则要注意避免午后时段;
4、避免长期保持一个姿势开车,以免肌肉僵硬诱发疲劳,可在开车时小幅度调整坐姿和深呼吸。
每位驾驶人都要有
安全驾驶自主管理的底线
通过主动休息来提前预防
疲劳驾驶 欲速则不达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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