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耿马县司法局孟定司法所“四个”主动,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主动排查”。将日常排查与专项调处相结合。按照一个问题、一抓到底的调解原则,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通过上门入户,结合走访掌握的第一手信息,分析人民调解工作的新形势,将矛盾纠纷提前纳入视线,将可能转化为群体性事件的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是“主动化解”。将入户调解与流动化解相结合。针对矛盾纠纷往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以及成因复杂等特点,以方便群众、利于化解矛盾为目的,要求调解人员把调解活动与群众的生产生活相结合,主动上门入户化解矛盾纠纷,使纠纷当事人握手言和。
三是“主动沟通”。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进一步加强与孟定涉外法庭、派出所、平安法治办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及时掌握矛盾纠纷动态,打造合作平台,形成信息畅通、齐抓共管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有效地提高了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效率。
四是“主动回访”。将人民调解与普法宣传相结合,对已经调解成功的纠纷,及时跟踪回访,根据不同情况继续耐心细致地做好法律宣传及和解工作,巩固调解成果,避免纠纷反弹。将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巧妙地融入矛盾纠纷的调解过程,达到以案释法的效果。
2024年以来,孟定司法所共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46件,调处率达100%,提供诉讼、代书等法律服务300余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下一步,孟定司法所将继续深化人民调解工作,积极探索和创新调解模式,及时发现并有效化解潜在风险,真正做到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维护辖区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