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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
新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共有12家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108个专业技术岗位
拟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93名
采取现场报名和线上报名两种方式
具体我们一起往下看
长春市面向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开展“强医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1号)
为进一步提升长春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促进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持续推动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长春市面向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开展“强医计划”招聘工作。
本次招聘共有12家医疗卫生事业单位,108个专业技术岗位,拟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93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长春市面向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开展“强医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
由于岗位较多,仅截取部分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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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身体条件;
5.2025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须在2025年1月1日—2025年7月31日期间获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2025年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生须在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期间获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25年的,可视为2025年毕业生);
6.具备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岗位及条件表。招聘专业以国家教育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非2025年毕业生(2026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5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5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一)报名方式
本次专项招聘活动采取现场报名和线上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有应聘意向的毕业生须按照要求向用人单位报名邮箱(详见岗位及条件表)投递报名材料,并拨打招聘单位电话予以确认。
1.现场报名
参加现场报名的毕业生,须在校园专场招聘会(校园双选会)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招聘单位报名邮箱(详见岗位及条件表),并在招聘会当天报名时限内,携带报名材料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现场报名活动安排:
(1)延边大学秋季大型校园招聘会
时间:2024年11月16日9:00—12:00
地点:延边大学体育馆(延吉校区,延吉市公园路977号)
(2)吉林大学校园专场招聘会
时间:2024年11月22日13:30—16:30
地点:吉林大学新民校区,第二教学楼2202(长春市朝阳区同光路1190号)
(3)武汉大学秋季招聘会
时间:2024年11月28日14:00—18:00
地点:武汉大学竹园体育馆(武汉市洪山区武汉大学星湖南路)
(4)哈尔滨医科大学校园专场招聘会
时间:2024年12月6日9:00—11:30
地点: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阳光大厅(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57号)
(5)中国医科大学2025届毕业生秋季校园双选会
时间:2024年12月11日9:30—12:00
地点:中国医科大学沈北校区体育馆(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77号)
2.线上报名
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参与现场报名的毕业生,请于2024年12月25日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招聘单位报名邮箱。为提高招聘成功率,建议毕业生尽量选择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材料
1.《长春市面向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开展“强医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须加盖院系、就业指导中心印章);
2.本人身份证(临时身份证);
3.本人学生证(如丢失,请到所在院系开具证明);
4.个人简历(自然情况、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
5.专业课成绩单(加盖院系公章)。
(三)报名要求
1.每名毕业生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要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按相关规定处理;
2.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方可参加面试考试。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五)面试考试
面试由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并于2025年1月20日前完成全部面试考试,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通知。面试采取现场或线上提问、试讲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等。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携带(出示)本人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材料,由招聘单位进行审核。
(六)确定拟签约人选
面试全部结束后,同一岗位依据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最终拟签约人选,并通过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通知本人。在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情况下,对符合国家、省和我市有关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分数仍然相同的情况下,进行下一轮面试加试。
(七)签订就业协议书
经用人单位同意后,拟签约人选须按招聘单位要求,与招聘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未按规定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