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长春中医药大学2024年
心理委员工作展示与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了提升班级心理委员工作的积极性与创造性,进一步发挥榜样引领和朋辈支持作用,学校将开展2024年心理委员工作展示与评选活动,全面评价心理委员的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参加对象
长春中医药大学在校生心理委员(本专科及研究生)
(二)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政治方向正确,能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
3.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合格。
4.积极协助学校和学院开展各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担任心理委员至少一年,所在班级未发生严重心理问题事件。
二.
评选办法
学生自主申请-二级学院材料初审-心理中心材料复审-现场工作汇报展示-综合评审及公示。
第一阶段:学生自主申请(11月1日-6日)
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2024年心理委员工作展示与评选活动,班级心理委员认真总结2024年的工作,填写《长春中医药大学2024年心理委员工作展示与评选申请表》(附件 1)。
第二阶段:二级学院材料初审(11月7日-12日)
各学院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评审要求,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参考《长春中医药大学2024年心理委员工作展示与评选学院评价表》(附件2),确定推选名单后填写学院推荐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学校心理中心。
第三阶段:心理中心材料复审(11月13日-18日)
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对所有申报学生的材料进行复审,参考《长春中医药大学2024年心理委员工作展示与评选学校评价表》,确定进入2024年心理委员工作现场展示汇报的学生名单。
第四阶段:现场工作汇报展示(11月19日-30日)
根据学生提交资料以及现场展示情况,评委老师打分并确定2024年心理委员工作展示奖项,印制荣誉证书,颁发奖品并在公众号进行推送。
三.
材料报送
(一)参评材料
1.《长春中医药大学2024年心理委员工作展示与评选申请表》(附件1,每位申请者自行填写),其中“班级鉴定”与“辅导员评价”各不少于20字,班级鉴定由班长填写,推荐至学校的“学院意见”填写“同意”并盖章;学生个人的在校期间成绩单1份;申报者积极向上、青春正能量生活照片电子版1张;
2.《长春中医药大学2024年心理委员工作展示与评选学院评价表》(每位申请者对应一份),学院辅导员填写打分,并在表头处盖章。
3.《长春中医药大学2024年心理委员工作展示与评选汇总表》
(二)报送方式
1.将学生材料电子版及学院报送电子版于11月12日前发送至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邮箱fz86172499@163.com。
2.如有疑问,请联系心理中心工作人员。联系人:段颖娜;联系电话:0431-86172499。
转自|杏林心苑
出品|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
制作|长中医易班学生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