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属于
具有易燃易爆性的危险物品
一旦引发事故
后果不容小觑
然而
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暴利
竟耍起了小聪明
将货车伪装成烟花爆竹的
“移动商铺”沿街售卖
最终被民警当街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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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经过
日前
万安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到线索称
有两名男子开了一部货车
一路从万安县沙坪镇无证运输
售卖烟花爆竹至万安县城
接到线索后
民警经过摸排蹲守
于当天中午
在万安县一路口将正在
沿路推销烟花爆竹的黄某、刁某抓获
现场查获“黑老大”“加特林”等
各类烟花爆竹20余种
共100余箱
随后
民警将黄某、刁某二人
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查
12月初
犯罪嫌疑人黄某、刁某
看到销售烟花爆竹利润可观
便心存侥幸
在未取得相关资质
或许可证明的情况下
订购了一批价值5万余元的烟花爆竹
共500余箱
并将涉案烟花爆竹装运至货车上
一路沿街推销售卖
目前
犯罪嫌疑人黄某、刁某
因涉嫌非法经营
被万安县公安局
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来源:万安公安治安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