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梅州讯 11月25日上午,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任命温勇登为梅州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潘长洪为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任命董光宝为梅州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任命左伟为梅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李美香为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任命曾柳青为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任命徐琼为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任命赖志明为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免去姚铠滔的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免去肖庆浪的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吴梢欢的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徐琼的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免去李美香的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曾柳青的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赖志明的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张孟棋的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侯秀平的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批准免去周铁军的蕉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免去温建文的梅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来源:掌上梅州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为商业用。文字和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热文推荐阅读
加 小 编
扫描二维码
关注视频号
更多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