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海南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坚持人才优先,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岗位职责及岗位要求
1.数据处理工程师3名
(1)岗位职责:
1)测绘相关项目数据采集;
2)测绘相关数据处理、分析、统计等;
3)编写项目相关技术文档等。
(2)任职要求
1)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测绘相关专业;
2)熟练掌握ArcGIS、CAD等数据分析处理软件;
3)具备测绘方面数据处理分析能力,包括矢量和栅格的处理分析;
4)具备一定的影像目视解译能力;
5)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文档的写作能力,逻辑清晰。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7)《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三、薪资待遇、聘用形式及工作时间与地点
1.综合月薪:
工资结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一金。基本工资按相关规定执行,绩效工资按实际工作量核定。
2.聘用形式:
由天涯人力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派遣至自然资源部海南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3.工作时间:标准工时制。
4.工作地点:海南省海口市。
四、招聘程序
根据工作岗位的特殊性要求,本次招聘选用面试考核的形式,严格按照人岗匹配的基本原则,采取择优面试与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待君网(www.daijun.com)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8日起至2024年11月15日17:00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应聘请投递简历至邮箱:tyrl258@163.com(投递时请备注:姓名+学历+应聘岗位);
报考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①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②毕业证、学位证;
③户口本(户口本首页与户口本个人页);
④本人近期证明2寸免冠证件照片(jpg格式,200KB以下);
⑤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⑥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的学历认证;
⑦在学信网打印需带有二维码标识的电子注册备案表(附有二维码标识);
⑧个人简历;
⑨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3.咨询联系:0898-65313841陈女士。
本招聘公告中的咨询电话的咨询时间均为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双休、法定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三)资格审查与简历筛选
依据招聘公告的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对报考人员投递简历材料按照人岗匹配原则进行择优筛选,根据资格审查与简历筛选的结果择优确定面试考核人员。
(四)组织考核
1.初面考核
(1)考核方式:半结构化面试。
(2)考核内容: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及求职动机等方面进行考察。
(3)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4)初面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并按照岗位初面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终面考核人员;若比例未达到招聘人数,则以实际人数进入终面。
(5)初面设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5分(含),初面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终面考核。
2.终面考核
(1)考核方式:半结构化面试。
(2)考核内容: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终面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5)终面设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5分(含),终面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总成绩相同的,按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人选。
(五)统一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海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其拟聘请人员资格,补充人员按终面考核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与入职手续办理
经面试考核、体检等结果无异议后确定聘用人员,天涯人力统一安排聘用人员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自然资源部海南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五、注意事项
1.招聘事宜全程在待君网(www.daijun.com)公布,请务必提供准确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及邮箱并保持通讯渠道畅通。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招聘领导小组有权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