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市民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齐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自2025年1月3日起,启用以下2处电子监控设备,对闯红灯、压线、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违反禁令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共同维护好辖区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附件:1、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公示统计表
齐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