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最低工资标准情况
从2024年10月1日起
云南调整了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此次调整
变化如下
↓↓↓
●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晋宁区和安宁市、嵩明县为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990元提高到207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9元提高到20元;
●昆明市所辖其他各县及东川区、其他州市所辖县级市及市辖区、玉龙县和德钦县为二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840元提高到19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8元提高到19元;
●其他各县为三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690元提高到177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7元提高到18元。
云南省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地区对照表
来源:“人民网”微信公众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
编辑:孙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