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弘扬宪法精神 增强法治观念

文摘   2024-12-04 21:41   宁夏  

12月4日是第11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7个宪法宣传周。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增强辖区群众法治观念,综合执法局多措并举积极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是突出重点, 学以致用。我局以“宪法宣传周”为契机,在周工作例会上组织党员干部进行了《宪法》宣誓仪式,让党员干部切身感受宪法的神圣威严,在激情澎湃的宣誓中深入体会宪法精神和力量。并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引导和教育党员干部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履行法定职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是“宪”在行动 ,“法”入集市。一是在红寺堡区博大购物广场组织参加“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活动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题,通过“学法+游戏+奖品”的方式,吸引群众前来参与打卡。活动期间我局执法人员切实履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向群众普及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发放宣传物品,整个博大广场“法”意浓浓,热闹非凡。二是我局各综合执法队在各自辖区乡镇集市化身“普法志愿者”现身说法,向社会传递宪法精神,并向在场群众发放普法宣传手册及宣传礼品,为在场群众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广大群众对各类法律知识的知晓率,营造全民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是以案释法 ,教育警示。各乡镇综合执法队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通过执法现场及办案过程中“以案释法”,与行政相对人互动沟通,宣传讲解综合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进行普法宣传,积极引导当事人养成平时学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法治思维。

次普法活动我局共挂放横幅3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各类宣传品1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最大限度扩大法律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安全和谐文明的法治环境。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切实增强辖区群众的法律意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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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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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稿:马继梅

一 审:陈永琪

二 审:马风霞

三 审:陈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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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
吴忠市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于2017年7月1日成立,主要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开展综合执法工作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有关执法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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