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州师生和家长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一封信
亲爱的老师、家长、同学们:
寒假将至,在享受假期的同时,请大家务必提高警惕,谨防电信网络诈骗。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手段层出不穷,犯罪分子利用假期学生及家长放松警惕的时机,实施各种诈骗活动,严重侵害了大家的财产安全和心理健康。同时,犯罪分子还利用在校学生社会阅历不足、法治观念不深的特点,实施拉拢、利诱,使部分学生沦为电诈犯罪的“帮凶”“工具人”“替罪羊”,触犯帮信罪、掩隐罪、诈骗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被学校开除,学业前途毁于一旦。
为了更好的守护我们的财产安全,提高大家的识骗防骗意识和能力,我们呼吁各位老师、家长和孩子们认真阅读此信,增强法治意识,远离诈骗陷阱,筑牢反诈“防火墙”。
一、学生常遇的诈骗类型
1.冒充公检法诈骗:凡是通过电话、社交账号加好友自称是银行、公安局、法院等机构,称您本人或家属涉嫌违法犯罪,要求提供个人信息、转账或要求交保证金疏通关系的都是诈骗。
2.网络游戏产品虚假交易类诈骗:游戏好友以低价充值、高价交易或者免费赠送游戏装备为由引导下载软件,并要求扫码、刷脸支付或是要求下载视频会议软件、索要验证码的都是诈骗。
3.冒充客服类诈骗:冒充客服称误操作会自动扣费需关闭的,包裹丢了需电话办理理赔的,个人征信有问题需查验的,飞机航班延误改签退费需下载视频会议软件或进行屏幕共享的,或者加QQ群申请退费的都是诈骗。
4.刷单返利类诈骗:网络兼职刷单,抖音点赞、关注给红包,诱导点链接下载app,先小额返利,再大额垫付的都是诈骗。一切QQ、微信群中以明星回馈粉丝充值返利等为由要求转账、发红包的都是诈骗。
5.冒充熟人类诈骗:凡是老师在微信群收费、同学要求帮忙转账、汇款、借钱,请家长和同学们先打电话核实对方身份,核实不了的都是诈骗。
6.虚假贷款诈骗:凡是称资质不够、流水不足,需要提供、邮寄银行卡、手机刷流水、提额度的都是诈骗。
二、珍惜自己的信用和前程
出租、出借、出售、购买个人银行卡、手机卡、第三方账户等行为,直接或间接参与网络诈骗,已经涉嫌违法犯罪。严重的触犯刑法,面临有期徒刑、拘役、罚款等刑事处罚,影响学业、参军、考公,还将会受到惩戒。根据2024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规定,惩戒措施包括金融惩戒、电信网络惩戒、信用惩戒,具体如下:
(一)金融惩戒措施:
1.限制惩戒对象名下银行账户、数字人民币钱包的非柜面出金功能,与开立机构既有协议约定的代扣代缴税款、社保、水电煤气费等基本生活保障的款项除外;
2.停止惩戒对象名下支付账户业务,支付账户余额向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除外;
3.暂停为惩戒对象新开立支付账户、实名数字人民币钱包,新开立的银行账户应遵循本条第1项要求。
(二)电信网络惩戒措施:
1.限制惩戒对象名下的电话卡、物联网卡、固定电话、电信线路、短信端口等功能以及过户等业务;
2.限制惩戒对象名下电话卡注册的存在涉诈风险的互联网账号功能及业务;
3.不得为惩戒对象开立新的电话卡、物联网卡、固定电话、电信线路、短信端口,存在涉诈风险的互联网账号等以及提供网站、应用程序的分发、上架等业务;
(三)信用惩戒措施:
1.将有关惩戒对象纳入“电信网络诈骗”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严重失信主体信息进行公示;
2.将有关惩戒对象信息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在此,我们倡议:
1.管好网络(手机)支付密码。家长不要将自己的手机支付密码、银行卡密码等重要信息告知孩子,孩子使用手机务必全程陪同监管。
2.搞好网络(手机)安全教育。要加强对未成年子女使用手机的安全教育,提醒子女不要轻信陌生人,不要随意扫描二维码、点击不明链接,更不要向陌生人透露身份证号、手机号、银行卡号、支付账户密码、验证码等个人隐私信息,时刻做好个人防护。
3.做好网络(手机)安全防护。请广大师生、家长立即行动起来,发动家人、亲戚朋友下载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开启来电预警,增强自身反诈免疫力。
诈骗分子常用密聊猫、纸飞机(Telegram)、蝙蝠、事密达、海鸥等加密通讯软件哄骗未成年学生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请家长经常检查孩子手机中是否装有此类软件。
感谢广大师生及家长对校园反诈工作的大力支持。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孩子们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教育环境!最后,祝孩子们身体健康、学习进步,祝各位家长、老师幸福平安、事业兴旺!
红河州公安局反诈中心
开远市东城小学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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