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海南省应急管理厅召开2024年度在琼开展安全评价服务机构检查工作情况通报会,对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通报,会议旨在进一步规范在琼开展安全评价机构的监管,提升安全评价机构服务质量,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
会议对安全评价机构未按规定公开安全评价报告及现场勘验图像资料、未在法定变更时限内申请变更资质信息、报告中出现的法规引用错误等问题进行了通报,责令相关机构立即整改,并按时提交整改资料。
会议强调,安全评价机构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技术支撑力量,必须始终坚持“质量第一、规范管理”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开展安全评价工作,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优化服务流程,提升专业能力,以更高的质量和更严谨的态度服务安全生产工作。
会议要求,各安全评价机构要强化行业自律,规范执业行为,确保安全评价资质与业务一致,定期组织安全教育与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要提高安全评价报告质量,确保报告的全面性和准确性,杜绝虚假和失实报告;要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指导,帮助企业建立风险识别和隐患排查机制,制定有效的风险隐患防控措施。
下一步,省应急管理厅将按照安全评价机构管理相关规定,继续强化对在琼开展安全评价服务机构的监管,不定期组织监督检查,并向社会公开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推进安全评价机构规范化和专业化管理。
【温馨提示】
发生突发事故时,根据事故类型第一时间拨打110、119、120、122等报警电话,或拨打海南省应急管理厅值班电话0898-66771111、66771112。
来源:海南省应急管理厅规划科技信息处
作者:杨智覃
编辑:廖正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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