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交警大队民警在沪霍线2717公里450米巡逻检查中,一辆车牌号为宁D75***的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员面露慌张,民警在要求该车驾驶员出示相关驾驶证及行驶证时,该驾驶员推诿不肯提供,这一反常情况引起了民警怀疑,在民警一再要求下,驾驶员马某某提供了本人身份信息。
经核查,民警发现,马某某竟然是“老熟人”了!此前于2019年4月、2020年10月份连续两次被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交警大队因无证驾驶查获,并分别被处以拘留和罚款。据马某某交代,这次自认为夜间路上无交警巡查,心存侥幸驾驶车辆运送货物,最终被交警查获。随后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交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决定对司机马某某予以罚款1000元,并拘留15天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无证驾驶将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1、驾驶人素质不过关。很多无证驾驶人员都没有经过正规的驾驶培训和考试,基本驾驶技能不达标,缺少机动车遇到突发状况时的应急处理经验,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2、扰乱交通秩序。无证驾驶人员一般都缺乏交通安全知识,经常会有超速、闯红灯和随意变道的行为,影响其他人员的正常驾驶。而无证驾驶人员更容易出现酒驾、交通肇事逃逸等违法犯罪行为。3、对自己的家庭不负责任。无证驾驶人员因自身驾驶素质和水平的问题,容易引发交通事故,而无论是独自驾驶或载着家人,后果都是造成家庭的悲剧。4、威胁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无证驾驶不仅容易伤己,更容易伤人,对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是一个严重的威胁。5、引发事故后承担严重的后果。一旦无证驾驶引发交通事故,驾驶者将承担更大的事故责任。如果因无证驾驶造成了人员死亡或重伤,可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无证引发事故后保险公司拒赔,需要驾驶者承担全部的经济赔偿。
来源:张掖公安交警
编辑:张丹
二审:赵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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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编:来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