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甲级检测资质需提供近3年内200个以上检测项目目录清单 ||山西:部署2025年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申请

科技   2025-01-19 16:13   江西  

    日前,山西省气象局发布《关于受理2025年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申请的通知》。依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41号)和《山西省气象局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认定实施细则》〔晋气规发[2024]1号〕,现就做好2025年度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认定受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应当符合《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第七、八、九条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二、申请材料要求

   各申请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和顺序,装订好纸质申请材料,并编订页码和目录:

(一)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申请表(见附表1,第1页正面加盖申请单位公章,背面法人手写签字,正反打印在一张纸上)

(二)专业技术人员简表(见附表2)

(三)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

(四)技术负责人任命文件复印件及技术负责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能力确认材料复印件(要求见附表7);

(五)检测仪器、设备及相关设施检定或者校准证书复印件(要求见附表4);

(六)检测仪器、设备及相关设施购买发票复印件;

(七)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管理手册复印件(要求见附表5);

(八)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复印件(要求见附表6);

(九)申报甲级检测资质的单位还需提供近3年内200个以上检测项目目录清单及近3年内20个项目的详细资料(包含检测合同、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复印件(要求见附表3);

(十)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复印件。

其中第十项申请材料由申请单位自主选择是否提交,不提交的应当附告知承诺书。

三、受理时间和方式

    资质认定申请应先通过材料预审,预审合格后通过平台提交申请。

预审报名分两个时间段,分别为2025215日至415日和2025715日至915日。请各申请单位在此期间将纸质申请材料一式1份报送至山西省太原市坞城南路50号省政务服务大厅二层综合受理区进行审核。

    审核合格的单位,请登录中国气象局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山西省政务一体化平台进行网上申请,以纸质材料提交完毕和山西省政务一体化平台提交完毕为最终受理完成。

四、现场核查

    山西省气象局审批办受理后,将于415日至515日和915日至1015之间对各申请单位开展现场核查,主要核查组织机构及场所情况,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仪器设备情况,质量管理情况,档案管理情况,安全生产情况和信用管理情况等。

五、现场考核

    审批办完成现场核查工作后,将于515日至615日和1015日至1115日之间在太原集中开展申报资质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场考核,包括防雷检测实操考核、技术负责人答辩和理论知识闭卷考核(考试答辩题库见省局官网通知公告)

六、专家评审

    山西省气象局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评审委员会对各申报单位现场核查和现场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出具评审意见。

七、结果公布

    省气象局审批办依据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综合分析,作出认定结论,报省气象局审定后,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联系人:省政务服务中心气象局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0351-7731433(来源:山西省气象局网站,详见网站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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