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廉洁征兵的政策规定,有效防治、纠治征兵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保持进贤县廉洁征兵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征兵环境,现将廉洁征兵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监督对象
1.乡、镇(街道)两级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人员;
2.县征兵办全体工作人员;
3.各乡镇(街道)基层武装部全体工作人员;
4.县征兵体格检查全体医务人员;
5.县征兵政治考核组全体工作人员;
6.各军兵种接兵部队人员;
7.其他征兵工作人员。
二、监督时间
2025年1月至3月春季征兵期间。
三、监督内容
重点对廉洁征兵“十不准”规定要求,开展群众性监督。
1.不准擅自截留、挪用、私分征集指标,或者为指定人员单独下达征集指标。
2.不准擅自放宽征集条件、降低征集标准,将不合格青年征集入部队,或者随意增加征集条件、抬高征集标准,阻挠合格青年入伍。
3.不准填报虚假信息、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材料,或者擅自更改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结论。
4.不准单独走访、约见应征青年和家长,将政治考核表格交给应征青年和家长办理,或者要求提供规定范围以外的证明材料。
5.不准以任何名义向应征青年和新兵收取费用,或者在征接兵工作中懒政怠政、推诿拖延,甚至借故刁难,给应征青年和家长正常办理征兵手续设置障碍。
6.不准未经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私自定兵,搞个人、少数人说了算。
7.不准利用征接兵之机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土特产,接受应征青年和家长或请托人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活动,或者要求提供交通工具、通信工具等。
8.不准违规插手基层征兵工作,为应征青年入伍打招呼说情,或者利用职权在任务分配、报名应征、体检检查、政治考核、审批定兵、调整去向等方面向征接兵人员施加影响。
9.不准在公开公示的内容、方式、时间上打折扣搞变通,变相规避监督,或者不落实廉洁征兵“零报告”和监督员制度,不按规定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查纠违规违纪问题。
10不准换兵、私自退兵,或者不按规定程序、时限办理退兵。
四、监督方式
(一)举报电话
进贤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廉洁征兵举报电话:0791-86886624,18146710047
(二)举报信(邮)箱
邮寄信件地址:江西省进贤县进贤大道1679号
网络邮箱地址:741504486@qq.com
(三)进贤县廉洁征兵监督员
欢迎广大应征青年、家长和人民群众对全县2025年度征兵工作进行监督,对举报发现的征兵违规违纪问题线索,我们将立即组织核查,情况属实的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办,绝不姑息;属于诬告、不实的,由举报人作出说明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进贤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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