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普洱市民族中学拟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5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具有云南省行政区域内户籍,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法定劳动年龄内人员,具体包括:3、男年满 50 周岁和女年满 40 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6、离校 1 年内持续 6 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无违法犯罪记录。2.具有一定的沟通交流能力,能够服务好学校的保洁工作,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或者在境内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期间由普洱市民族中学为个人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试用期薪资22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由普洱市民族中学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执行,缴纳五险,工资由单位按月足额发放。薪资待遇为每月3218元(含五险需由个人缴纳部分),享受与用人单位其他工作人员同等的节假日休息、工会福利以及出差补贴等。单位不安排食宿。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2024年10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双休日除外)。现场报名地点:普洱市民族中学行政办公室(思茅区五一路6号华文楼4楼办公室)邮件发送材料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3日17:30(请注明:姓名+应聘:公益性岗位;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邮箱:smmzbgsh@126.com。(1)《普洱市民族中学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1份;(3)有大专以上学历的,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1份;(4)《就业创业证》或电子《就业创业证》复印件1份;(5)以上报名材料报名时均提交复印件,现场报名的现场查验原件,网上报名的发送扫描件。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与原件相符。4.联系方式:余老师,电话:0879-2122734、150878392571.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普洱市民族中学对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所提交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2.资格复核。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由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审核。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主要采取面谈方式,重点了解报考人员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个人及家庭情况、工作经历、职业素养等方面。按照面试成绩排名和招聘计划人数等,综合考虑,择优聘用。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体检医院为普洱市人民医院,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支付。体检报告于体检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普洱市民族中学行政办公室。根据面试、体检和岗位要求,由普洱市民族中学党委会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一)所聘人员具体工作岗位由普洱市民族中学根据工作实际安排和调整。(二)招聘过程中,报名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三)报名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若出现未如实填报信息、伪造信息、填写信息有误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四)招聘全程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举报,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对招聘中违法违规情况进行举报的,需提供相关举报材料和个人真实身份信息。监督电话:0879-2122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