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设、更新31处交通电子眼
文摘
2025-01-12 17:49
辽宁
丹东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顺畅,保证公安交通执法工作的公开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57号令) 之规定,现将新增设、更新的31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向社公示。
上述31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公示期满后,将依法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自动记录、取证、处罚。望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周知,并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为营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通行环境作出贡献。2025年1月8日
来源丨丹东公安交通安全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