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西咸新区发布
2024年度综合行政执法
十大典型案例
西安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
修建人民防空工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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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24年6月21日,沣东新城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到沣东新城开发建设部关于某国际酒店项目人防违法行为的认定函:西安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2024年6月27日,执法人员就西安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行为进行了现场勘验,经调查,该公司在修某国际酒店项目人防工程时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面积为1332.49㎡,且在责令改正期限内不能进行整改。该公司受托人现场承认其公司的违法事实,并愿意接受处理。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处罚结果:
西安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行为,违反了《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沣东新城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根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适用《西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相关规定,对西安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罚人民币50000元,并按照规定缴纳人民防空工程异地建设费。
典型意义:
人民防空工程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具有战备、抗震等重要功能,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共利益,严查严管此类行为,对确保人防设施安全有效运行、警醒公众增强人防意识具有重要意义,从而保障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贾某破坏墙体外立面、扩大门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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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24年4月7日,泾河新城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崇文佳苑一期某纸包鱼商户负责人贾某正在对店铺外立面及门窗进行破坏,用于店面装修,现场未提供相关报备手续。后泾河新城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向泾河新城开发建设部函询确认贾某未办理相关扩大门窗手续。经测量,贾某将商铺原有设计的店铺门窗向东扩大60cm、向西扩大约70cm安装店铺门窗,执法人员确认违法事实并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5月7日现场进行复查发现贾某未予以恢复,其表示整改需要资金、时间,需要延期整改。5月14日,对涉事纸包鱼商户再次进行复查,发现已恢复原样。
处罚结果:
贾某违法破坏墙体外立面擅自扩大门窗的行为违反了《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当事人虽能积极配合调查取证,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泾河新城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根据《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第一百零七条第一项之规定,适用《西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相关规定,对贾某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元,贾某对处罚决定无异议,已缴纳罚款。
典型意义:
擅自破坏墙体外立面、扩大门窗对建筑整体结构稳定性造成潜在风险,极易形成安全隐患,是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加大房管执法力度,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房管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是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必然要求,对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意义重大。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某披萨餐饮店
在景区内销售商品未明码标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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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向非指定场地倾倒建筑垃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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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未央区某液化气有限公司
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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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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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咸新区某置业公司
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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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某炸串店
未按规定设置专用烟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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蔺某某未按规定的周期和频次
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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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某驾驶出租汽车
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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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咸新区 西安头条
编辑:李竣豪
主编:王海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