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洪洞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假冒汾酒案件,有力打击了制假售假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和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
汾酒,作为我国清香型白酒的典型代表,唐代诗人杜牧的“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让汾酒名声远扬,汾酒更以其精湛的工艺和独特的风味闻名遐迩。然而,犯罪嫌疑人为了牟取暴利,不惜铤而走险,生产、销售假冒汾酒,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企业的品牌形象造成了极大损害。洪洞检察院在办理贺某强等人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在外购买汾酒外包装、散装白酒,在家中把散酒用漏斗进行灌装和粘封带,再通过各渠道对外销售假冒汾酒,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检察官秉持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对该案件认真审查,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核实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准确认定和区分犯罪事实和罪名。对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让犯罪嫌疑人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在此,洪洞检察院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酒类产品时,一定要选择正规渠道进行购买,及时索要并保管好消费凭证。如发现问题商品,请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维护自身权益。
来源:洪洞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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