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赌!
千万不要赌!
近日,
抚州南丰一男子
就因邀人打麻将被判刑!
2024年6月至7月期间,被告人陈某某在自家车库摆放了两台麻将桌,邀请朋友以打麻将的方式聚众赌博,并且每次抽取300元至500元不等的红利,共非法获利15000余元。
南丰县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9月20日依法以赌博罪对被告人陈某某提起公诉,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余参赌人员也均被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以盈利为目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或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或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均构成赌博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明知他人实施赌博违法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场所、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或者接送赌客、望风看场、收受投注、兑换筹码、结算赌资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共犯论处。
凡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中用于赌博的资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均依法予以没收。
因赌博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受法律保护;为索取赌债实施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抢劫、伤害、绑架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从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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