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丰富和提升红军长征胜利纪念馆馆藏和展出,充分展示三大主力红军会宁会师的战斗历程,在新的历史时期更好地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红军会宁会师旧址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革命文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征集范围
(一)1934年至1936年红军长征暨会宁会师期间留下的革命实物、照片、影像、文字档案和相关史料。
(二)与纪念馆布展、陈列、研究有关的实物、图片、影像、文字档案或相关资料。
(三)其他具有收藏价值的实物、图片或资料。
二
征集内容
1、反映红军长征暨会宁会师革命历史的文字、音像制品、实物等。包括重要文献、讲话、题词、留言、图片、报刊、杂志、档案、宣传品、照片、牌匾、文件、信件、布告、标语、旗帜、会标及有关文件。
2、反映红军长征暨会宁会师期间战斗生活或工作过的重要人物、革命烈士、知名人士的个人用品。包括各类证件、证书、邮票、钱币、印章、徽章、奖章、勋章、纪念章、胸章、臂章、袖标、服装;奖杯、奖状、委任状、委托书、文件袋、书籍、笔记、书信、日记本、手稿、发言提纲、讲话记录、回忆录、电文、影片、录音、照片、遗址照片、旧居照片;战利品、武器刀具、医疗器械、支前用具(小推车、纺线车、农具等)、慰问品(鞋袜、毛巾、背包等);办公、学习、生活用品(桌子、凳子、椅子等)。
三
征集方式
在充分征求文物收藏者意愿的基础上,采取社会捐赠、有偿征集、借展代管、复仿制等多种形式。
1、自愿捐赠。收藏单位或个人,本着自愿的原则,将收藏文物无偿捐赠给红军会宁会师旧址管委会,对捐赠文物单位或个人,由红军会宁会师旧址管委会颁发《捐赠证书》或《收藏证书》。
2、有偿征集。对于重要革命文物及史料进行有偿征集,可酌情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3、借展代管。经双方协商,在不改变文物收藏保管权的基础上,对有关文物收藏单位或个人的文物藏品进行有期限的借用或代管。红军会宁会师旧址管委会享有文物的使用权,即有权对文物进行展出与研究。
4、复仿制。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基础上,通过以上方式无法获得的文物,借用现代科技手段,进行复制或仿制。红军会宁会师旧址派人对实物、史料进行拍照或复制,复仿制后退还原件。
四
征集时间
五
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荣霞 张亚梅
联系电话: 0943—5993608
17793497991
六
联系地址
会宁县红军会宁会师旧址管理委员会
红军长征胜利纪念馆
2024年4月9日
编辑:王娟 刘宁
监制:陈建欣 常琦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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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943-599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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